近日,记者从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了解到,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要求,即日起,临沂市全面取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不再受理GSP认证申请,不再发放药品GSP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12月1日以前受理的认证申请,按照原药品GSP认证有关规定办理,已完成现场检查并符合要求的,继续发放药品GSP证书。 虽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取消,但是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过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6月30日修正)依然有效,药品零售企业仍需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做到合法经营、规范经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临报融媒记者褚菲菲 通讯员王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