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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字号太小的药品说明书影响用药安全

东方头条 2020-01-09 18:07:12 新闻

在一份初中物理单元测试卷上,有这样一道选择题:“药品说明书字太小,为了看清楚,可使用的仪器是——选项包括:放大镜、凸透镜、平面镜、望远镜、显微镜。”这道题道出了一个生活中的普遍现象:药品说明书字号实在太小了,中老年人想看清楚真的很为难。(12月14日《西海都市报》)

人在生病以后获取药品的主要途径有两个:一是到医院或诊所看医生,由医生对症开药;二是自己从实体药店或网上药店买药。对于前者,医生或医院的药房会告诉患者如何服药,以及服用一些药品的注意事项等等,但是对于后者,患者只能自己按照药品说明书来服药。这下问题来了,现在市场上的药品,绝大多数的说明书字体都很小很小,小到不用放大镜根本就看不清楚,对视力衰退的中老年人患者,情况尤其严重。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嫌麻烦,就不再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而是凭以往的服药经验来用药。但是很多药品包装类似,药品的规格却不同,按照经验来服药,还是存在用药安全问题。而且,即便是医院医生开具的药品,也并非完全没有用药安全问题,因为很多老年人都需要服用几种乃至十几种药物,这些药物并非是一个医生所开,所以两种或多种药品之间是不是要间隔用药,某个医生可能并不会告知,同样需要患者通过药品说明书来加以注意。

当药品说明书关涉到患者的用药安全,这个问题就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了。面对公众的质疑,药企人士解释说,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印制,应列有药品名称、性状、药理毒理、药代动力学、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等。说明书具有统一格式和类目,这是为了确保用药安全。药品说明书上的很多内容虽然对普通患者没用,但却是医生选择药品的重要参考。

由此可见,药品说明书上的内容,还真不是想省就能省的。为此,有医疗方面的专家建议,可以通过在医院和药店增设临床药剂师的办法来解决问题。有了专业的临床药剂师,就可以为药品说明书“划重点”,告诉患者合并用药有无相互作用,是否需要精简用药等等。而临床药剂师在美国等国家,已经很普遍。这确实是一个好办法,但却要依靠顶层制度设计来推动,短时间内不可能一蹴而就。

所以在笔者看来,给医院、诊所和药店配置临床药剂师算是长远之策,而眼下更务实的办法,则是对药品说明书本身从内容到形式上进行改革。首先说明书中可以对重要信息加大字号,如成分、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和保存方法等,而对于药品的分子结构、药理毒理等给医生看的内容,则可以用小字标注;其次,药品生产厂家在标注药品服用量时,应该使用通俗易懂的粒、片等单位,让吃药人可以轻松明白一次需要服用多少量,而不需要繁琐地换算。

虽然这同样需要有关部门在制度上的推动,但比之其他办法,却成本更低,效果也更好。

* 以上只是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