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视剧《我的前半生》里,罗子君离婚后,住进了一套装修不错的老房子。层高也高、户型也是宽敞通透,再加上时髦的工业风的装修,当时就让小编狠狠爱上了这套房子! 没想到,今天我们的求助人,就是“罗子君”的邻居——年近七旬的吴阿姨,她的房子也位于“罗子君”住的这栋楼里。 九年前,眼光独到的吴阿姨和前夫拿出全部积蓄,买下了这套北外滩附近老房子的使用权。虽然使用面积不到25个平方,但当时也花费了65.5万元。可自打2014年起,吴阿姨就再也没能踏进这套房子。 原来,当初考虑到儿子年近四十还没结婚,出于“筑巢引凤”的考虑,老两口便在承租人一栏里写下了儿子的名字。而她和前夫的名字,则写在了房卡后面的户籍和居住情况表上。 如此一番操作,果然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买房一年后,小儿子就和一个江苏姑娘结婚成家了。 为了让小夫妻拥有独立的生活空间,吴阿姨不仅自己在外租房住,也没有把动迁后的袋袋户口迁进这套房子。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结婚才一年多的儿子因病去世。 此后,每当吴阿姨想进入这套房子,都遭到儿媳的阻挠。哪怕是想进去给死去的儿子烧个纸,都不可以。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多年来,吴阿姨多次向上海兴城物业有限公司及其上级单位申请,要成为新的承租人,都没能如愿。 当特勤员和吴阿姨一起来到上海兴城物业有限公司了解情况时,还没说几句话,工作人员就冲上来对摄制组推推搡搡。 后援律师指出,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人员,才可以成为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在该案件中,物业指定承租人责无旁贷。 鉴于兴城物业的强硬态度,特勤员只能陪同吴阿姨一起来到兴城物业的上级公司虹房集团,看看是否能有所突破。 虹房集团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经过核实,吴阿姨所述情况属实,那她便有资格成为承租人。 没想到,一拖六年的事情,反转来得这么快。仅仅两周后,吴阿姨便接到了虹房集团的通知,让她递交变更承租人材料。 只是,对于一个年近古稀的老人来说,这一天等得太久太久了! 敬请收看今晚21点新闻综合频道播出的《法制特勤组》 编辑丨刘晨 李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