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22时30分许,樟树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事故中队值班民警万警官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民警只见事发路口的两辆事故车辆已被移在一旁,地上血迹清晰可见,受伤的电动车驾驶人已被送往医院。 见状,民警立马对现场进行勘查、取证工作,并就事发原因、经过向摩托车驾驶人段某问询。段某称当时他在路口等红绿灯,突然被后方一辆电动车冲过来,撞到他的摩托车,惹事的电动车驾驶人倒地“不醒”……段某惊慌不已,吓得半死。 随后拨打了120,并报警。取了证了解了大概情况后办案民警又马不停蹄赶到医院,对电动车驾驶人做进一步调查。在医院病房中,还未等民警上前问话,很远就闻到一股浓酒气扑面而来,电动车驾驶人睡着了……只有等电动车驾驶人邹某酒意退却,简单询问过后,对其抽取了血液样本,送往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酒精检测。其检测结果另民警大吃一惊,电动车驾驶人既然血液中酒精含量竟高达331.24mg/100ml,超出醉驾标准4倍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邹某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属机动车),将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人段某因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承担次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