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截图。 12月11日,19岁的息烽县小伙子杨某某在家人的陪同下,走进了开阳县公安局。“警官,我是来投案自首的!”杨某某耷拉着脑袋,一脸后悔。 事情得从12月3日晚说起。当晚23时许,开阳网格民警接到一名老人报警称,有一名小伙子从他的小卖部骗走一条价值160元的香烟。民警赶到南山社区干田坝转盘附近,找到了在路边经营小卖部的报警人。报警人称,十多分钟前,一名小伙子进店要买一条价值160元的香烟,然后说用微信支付。对着付款码扫描后,小伙子询问他收到款没?货款没有到账,小伙子却说他已经微信支付了,可能是信号不好,到账会延迟几分钟。说完,小伙子拿着烟出门离开了。等了好一会儿仍没收到货款,老人追出店外时,小伙子早跑得没影了。 杨某某指认现场。 民警随后将案发时间、嫌疑人的逃离方向、衣着特征等通报给了指挥中心图侦部门,并截取到一张嫌疑人的面部清晰照片。后经比对,此人与息烽县温泉镇男子杨某某基本吻合。民警随后拨通了杨某某的手机,杨某某先是矢口否认,后面承认是自己所为,但以各种理由掩饰自己的违法行为。 民警与息烽县公安局温泉派出所取得联系,安排人员上门找到杨某某的父亲,一起做其思想工作。 12月11日,杨某某在家人陪同下来到了开阳县公安局主动投案,并如实陈述自己诈骗他人香烟的违法事实。 后经了解,杨某某是在网络上学到的诈骗手法,加上欠别人100元,又不敢问父母要,于是才想到骗条香烟变卖了用于还债。当天得手后,烟没卖出去,均被他抽完了。 目前,开阳警方对杨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