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工作中,常常遇到被执行人家庭困难、没有履行能力的困境。近日,武穴市人民法院通过协调亲属出具担保的方式,妥善执结了一起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的涉民生案件。 网络配图 2018年7月,蔡某驾电动车不慎将徐某撞伤,徐某经鉴定构成伤残九级。经法院判决,蔡某需支付徐某各项赔偿14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蔡某向执行法官表示,自己是农村妇女,没有工作和存款及其他财产,拿不出14万这么多钱赔偿。执行法官表示,经查其财产状况属实,但撞伤人赔钱是理所应当的,被执行人蔡某不得以没有履行能力为借口来逃避执行。后经法官细致做工作,找到被执行人蔡某的丈夫和女婿为其筹钱,经过8个多小时的协调,终于使得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蔡某赔偿徐某8万元,其中5万当场支付,余款3万元由蔡某丈夫、女婿出具担保书按期履行。 人无信不立。在法院执行案件时,有人耍赖不给钱,就会被予以一定惩戒,有人则尽力筹钱,只求对得起良心,那么法官也会极力从中协调,积极促进双方案结事了,努力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用公信促诚信这条线织密诚信社会这张大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