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时代星苑小区,记者见到了高先生,高先生说,他们小区自从今年电改以后,每户起初要收取30元的公摊电费,住户们觉得有点高,就向杜桥办事处反映了情况,后来办事处工作人员介入以后,物业改收成每户15元,可对于这15元的公摊电费,高先生依旧觉得不合理。 高先生:后来在杜桥办干预下,物业把费用降成15块钱,15块钱大家还是觉得不合理。 高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没有电改之前,他们一度电收取0.65元,按照给供电局缴纳的0.5元电费,剩下的0.15元是公摊电费,假如他们家一个月用了50度电,那么一个月的公摊电费相当于7.5元,而此次收取的15元对他来说,他有点想不明白。 高先生:按照那个来讲,很多户,不是我一个,很多户都说,他就用40多度电、50度电,按那个的话也就7.5元,这样的话15元就翻了一番,比原来我们公摊的电费就翻了一番。当然这个问题也不是大问题,只要人家定的合理,上边通过调查以后说,到底用了多少电,公摊,真正用了多少电,一户一户公摊,能有个说明,那么大家也都没有意见。 在时代星苑小区的物业办公室记者看到,物业收费一览表最下面一栏,明确公摊电费是按照大户15元,60㎡以下13元,除了这个收费表,记者没有看到任何收费说明,由于物业经理没在,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了该小区物业经理。 皓源物业经理 李经理:这一次电改以后,供电局给咱安装了8个表,因为咱是高层,和多层还不一样,特别是咱这二级加压,一个月下来电费就是一万八千元,按人家那个计算,按照公摊,每户算下来要达到18元,咱当时和业主委员会,和人家(办事处)司法所和社区研究以后按照15元不变。 记者询问物业经理有没有将每个月的公摊电费公示时,这名经理是这样回答的。 皓源物业经理 李经理:(那个按照要求是要在小区公示的)你没有办法公示,不是统一的一天缴费,那个表跟咱私人的一样,完了以后要赶紧把钱打过去,没有统一,就没有办法公示。 市发改委:我市小区公摊电费单独计量据实分摊 物业应定期公示 随后记者来到市发改委价管科了解情况,价管科科长段亚晖向记者说明了公摊电费的收费原则。 市发改委价管科科长 段亚晖:目前我市小区公摊电费,这个是据实分摊,分摊标准要给大家单独列示出来,再一个就是在小区的醒目位置,要进行公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物业企业向电网企业缴纳的电费凭证复印件,以及对业主的分摊清单,必须是同期的,也就是说他的缴费的复印件和对业主的分摊清单是同期相对应的,这样让大家伙明白消费。 段科长告诉记者,如果物业没有做到以上几点的话,业主也可以对其进行投诉。 市发改委价管科科长 段亚晖:如果物业没有做到定期进行收费公示的话,业主可以拨打12315咱们这个投诉电话进行反映。 除此之外,段科长说,目前我市还没有实行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该政策正在等待审批。 市发改委价管科科长 段亚晖:这个目前实行的分摊电费是据实分摊,待我市城区物业收费标准确定以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共有设施内的电费将计入物业服务成本不再单独收取。 《东秦百姓》记者:郭超 南华鑫 编辑:李辉 初审:韩林 终审:高红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