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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少女被6未成年人逼迫卖淫后殴打致死、肢解掩埋,主犯一审判无期,家属将抗诉

东方头条 2019-12-10 15:26:37 新闻

记者: 曹慧茹

编辑 :刘汨

张露生前照片

去年9月,15岁的陕西神木女孩张露(化名)被6名未成年人逼迫卖淫后,遭殴打致死。12月5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第一被告人17岁杨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五名未成年涉案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

张露家属对此结果不满意,认为法院判决量刑较低,申请检察院抗诉,并追究涉案嫖娼人员韩某某的刑事责任。

案发现场

17岁第一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12月5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案件中的第一被告人17岁杨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五名未成年涉案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同时,6名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5591.3元。

其中,被告人杨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白某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贺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被告人张某豪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乔某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被告人李某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判决书称,驳回附事民事诉讼原告人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的第二目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家属放弃赔偿,要求严惩凶手

北青深一度此前报道,15岁的神木女孩张露离家未归,两个月后她的尸体被发现。随后传出消息,张露被6名未成年人要求卖淫后,遭殴打致死,并被肢解掩埋。

今年9月19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神木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第一被告人17岁的杨某称,当初她加张露QQ好友,是介绍其去卖淫。几名被告人称,初中辍学后,他们在饭店或理发店打工,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想以此从中牟利。

起诉书还提到,在张露被害后,2018年10月14日,被告人杨某、贺某、白某某商量好后,又以逛街为由将14岁的李姓少女骗至某河堤处,迫使她卖淫。

庭审中,杨某辩解,案发时自己并不是想剥夺张露的生命。她的辩护律师称,杨某涉及的罪名应为故意伤害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

公诉人则反问,为何对被害人进行长时间的暴力殴打,这客观上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结果。

庭审中,涉及案情细节时,张露的母亲情绪激动,几次想冲过警戒线,被法警制止。

张露家属的代理律师称,庭审中,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认罪态度不好,张露的家属决定放弃民事赔偿请求,要求严惩凶手。

判决书部分内容

家属要求追究“嫖客”刑责

张露家属的另一诉求,是要求追究涉案嫖娼人员韩某某的刑事责任。

起诉书指控,2018年9月23日,被告人杨某、白某某、贺某迫使被害人张露在神木市金鹏商务宾馆卖淫,事后嫖娼男子称杨某骗了他,拒绝给付剩余嫖资。

当日17时许,多名被告人将张露带到他们暂住的民房中,轮流用皮带、拳脚、砖头对其进行长达数小时的殴打,用烟头烫,将其踢倒,致其头部数次撞击在暖气片上。

殴打持续至22时许,几人分别在现场的客厅和卧室睡觉,期间又因张露哭泣爬动,其中二人又用皮带、拖鞋对其进行殴打,后张某某、乔某某将张露抬至客厅沙发上。

次日早上,被害人死亡,五人在神木镇东山顶荒地上挖好土坑准备将其埋掉,后因害怕白天运尸体被人发现,便用被子、跳绳将尸体捆绑,抬至卧室地板上,之后五人离开。

当晚几人回到住处,将张露的尸体肢解后捆绑好,装进两个蛇皮袋内,抬到几十米远的坡路南侧砖墙角内掩埋。

经榆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张露系头部受钝性外力作用使颅内出血致呼吸循环功能障碍死亡。

被害人张露的父亲认为,嫖娼人员韩某某应该被列为强迫卖淫的共犯,“是他叫几名嫌犯给他到学校周边物色对象,事后发生矛盾纠纷,导致我女儿活活被打死的。现在对他的处罚太轻了。”

此前,神木市万镇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2018年12月,万镇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曾收到神木市公安局下发的终止侦查告知书,内容为韩某某涉嫌强奸案,但经调查不构成犯罪,决定终止侦查。

该工作人员称,韩某某曾在神木市万镇镇人民政府工作过,但并非公职人员,而是临时工,“只是协管员”。韩某某2019年春季已离职。据了解,案发后,韩某某被当地警方治安处罚拘留15天,罚款5000元。

本文由树木计划作者【北青深一度】创作,在今日头条独家首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