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 才换回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 今天这哥俩, 缘分着实不浅, 一起吃饭一起喝酒, 一起开车一起被罚, 好好的相聚, 生生从酒桌挪到了拘留所。 本该互相监督拒绝酒驾, 却非得选择这样一条危险的路一起走, 你们这个大概不是缘分, 是孽缘吧! 11 月 30 日 01 时 18 分许,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大队七网格长和民警在清华路与百汇街交会处查处两起酒驾。现场两位驾驶员的交谈引起了交警的注意。经询问得知,原来两名驾驶员相互认识,他们当晚是在一起喝的酒,酒足饭饱后,分别开车回家。结果,在同一个路口被交警查获。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门某的酒精测试值为 95mg/100ml,张某的酒精测试值为 88mg/100ml,二人均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被民警带回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吊销驾驶证,5 年内不得再次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好友相聚, 三杯五杯在所难免, 喝酒可以增进友谊, 但是真正的朋友, 一定会好言相劝不要酒后驾车, 他们是不会让你置身于危险之中的。 醉(罪)在酒中, 毁(悔)在杯中, 抵制酒驾, 平安回家! 来源:新文化报 ·ZAKER 吉林记者 王跃 编辑:凤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