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君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贾某忠路过一辆忘关车窗的轿车时顺手牵羊,其因犯盗窃罪,被单处罚金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10月6日11时许,被害人李某乘坐朋友的车外出用餐,到达餐馆后,李某将自己的女士手提包放在朋友的车后排座位上。谁料,李某的朋友大意忘关车窗,这一情况被路过的贾某忠发现,贾某忠见四周无人,遂临时起意将李某的包盗走。李某等用完餐发现被盗后立即报警,当日16时许,公安民警在餐馆附近一楼盘的地下停车场将贾某忠抓获,被盗的手提包及其中物品已发还给被害人李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某忠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因此作出前述判决。 (文章来源:湖南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