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信部网站消息,工信部11日印发《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定》提出,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将携号转入用户视同为本网新入网用户;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止、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并确保携号转入用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同等权利等。(11月11日中国新闻网) 根据工信部部署“携号转网”工作时间表:第一阶段天津、海南、江西、湖北、云南5个试点省(市)完成试验,正式提供服务;第二阶段,11月10日至25日,其他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携号转网服务上线试运行;第三阶段为11月30日前,全国范围内正式提供服务。工信部表示,全国“携号转网”系统已于11月10日起上线试运行。这意味着,公众盼了许久的“携号转网”,真的就要实现了。 所谓“携号转网”,是指手机用户在不换号码的情况下,可以从现有运营商改用其他运营商的服务。以往消费者要想更换运营商必须换手机号码,但手机号码往往与各种软件帐号绑在一起,换号会带来诸多不便。如今允许“携号转网”,无疑将极大降低用户转换网络的门槛,而且能充分保障消费者的消费自主权。但是,由于“携号转网”牵涉到电信运营商的切身利益,一些运营商为了减少客户资源流失,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阳奉阴违,设置各种“隐形门槛”。对此,工信部同步出台了《规定》,旨在敦促“携号转网”的规范推进,并及时纠正和防范“隐形门槛”,此举可谓正当其时。 当然,这样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据此前媒体报道,试点地区在落实“携号转网”过程中已暴露出诸多问题,一些运营商在各个环节设置“隐形门槛”:转网前,有用户发现在网协议冗长,无法获取转网资格;转网中,有用户被以赠送套餐的名义,延长合约期限;转网后,有用户被莫名“降级”,难以享受部分通话业务和优惠活动。类似的门槛,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政策红利,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真所谓“携号转网不容易,体面分手实在难”,毕竟运营商的确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 如今,“携号转网”规定已印发,意味着监管笼子已织好。好规定还得好执行,还得落实落细,确保广大用户真正“携得了、转得快、用得好”。一方面,应按照“方便用户、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协同配合”的原则,对“携号转网”的具体实施、操作规则进一步明细化、规范化,切实堵死运营商不合理限制用户“携号转网”的操作空间,如引入“负面清单”,最大程度地保护用户转网自由;另一方面,应从制度设计与执法监督的角度加强刚性监管,对人为设置障碍、故意阻挠转网、明显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运营商行为,还应制定严厉罚则,确保“携号转网”政策红利真正惠及消费者。 “携号转网”是电信改革的必然趋势,商家惟有顺势而为,积极适应竞争态势,重视和改善服务,方才不被用户“携号投票”淘汰。* 以上只是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