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1日20时30分许,当三元交警大队民警出现在李某助面前时,他顿时明白:天网恢恢,终是疏而不漏! 案情回顾 10月21日6时许,三元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接110派警称,在三元区莘口镇浦炎高速20标施工栈桥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位工人被车撞倒在地,肇事车辆逃逸。 警情就是命令!民警迅速驾车赶赴现场开展伤员抢救和事故勘查工作,并将情况向大队领导报告。事发清晨,现场无目击证人,现场除了遗留大量的玻璃碎片外,再无其他有价值的线索。 现场勘查完毕后,民警立即赶往医院了解受害者伤情。由于受害人伤情严重,民警未能向其获取案件相关线索。 回到大队后,大队领导要求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预案,成立10.21专案组,理清案件侦破思路:一方面对现场勘查的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收集有价值的线索;另一方面组织人员调取事故路段工地门口监控视频。 在提取到的一段监控视频中,民警发现当天清晨5时20分许,一辆三轮摩托车由三明往莘口方向行驶至事故地点撞到路边行人,事故发生后,一辆小货车途经事故现场并与肇事驾驶员有过短暂交流,随后两车先后离开现场。因清晨时分光线昏暗,且受肇事三轮摩托车号牌安装位置及视频拍摄角度、清晰度影响,致使肇事车辆号牌字符不清晰,无法锁定肇事车辆。专案组民警当机立断,决定围绕小货车这条线索,顺藤摸瓜寻找肇事嫌疑人。 经过再次疏理案件侦破思路,最终莘口镇沙阳村村民邓某被锁定为小货车驾驶员。 17时许,民警驱车赶往莘口镇沙阳村将邓某带回大队了解情况,对邓某进行各方面利害关系的劝说解释和普法教育后,最终得知肇事嫌疑人系其同村村民李某助。 20时30分许,肇事嫌疑人李某助在其莘口镇沙阳村家中被民警抓获。据嫌疑人李某助供述,当天5时10分许,其到名城疏菜市场卖完菜后,驾驶车牌号为赣KX5***的三轮摩托车回家经过莘口镇浦炎高速20标施工栈桥门口时,为躲避对面方向来车,驾驶车辆操作不当,撞上路边“物体”, 导致车辆前挡风玻璃严重破损。事故发生后,因顾虑自己无证驾驶机动车会受交警处罚,最终选择不报警,驾车离开现场找修车店更换挡风玻璃。 在见到民警的那一刻,嫌疑人李某助表示:对于自己的行为 “现在很后悔”。目前,肇事车辆已被三元交警大队暂扣,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等待李某助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三元交警艰辛付出,缜密侦查,连续奋战15小时,顺利侦破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为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在此,三元交警告诫广大驾驶员,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及相关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的,将受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到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处罚。 交警提醒 如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应在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积极主动抢救伤者。法网无情,切莫心存侥幸逃脱心理,否则,等待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