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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无证采伐林木1.56公顷 嫌犯投案自首

东方头条 2019-11-03 18:19:03 新闻

犯罪嫌疑人曾对桉树林进行滥伐(警方供图)

南宁晚报讯(记者凌剑伊 实习生卢美雪 通讯员吴金阳 刘小凤)近日,记者从南宁市森林公安局了解到,南宁市横县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滥伐林木案,涉案犯罪嫌疑人何某洲、何某裕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今年8月5日,一名自称何姓的中年男子来到横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他称,自己与一合伙人何某裕于今年5月间无证采伐位于横县莲塘镇山柏村委“正冲岭”“蛇狮岭”的两片桉树林,采伐面积约20亩。根据该男子的自首供述,横县森林公安局立即派出民警对上述案发现场进行勘查并确认为无证采伐,经技术鉴定,被采伐的林木树种为巨尾桉,采伐面积为1.56公顷,林木蓄积量为176立方米。8月12日,横县森林公安局将该案立案侦查。

经查,嫌疑人何某洲(男,40岁,横县莲塘镇人)、何某裕(男,47岁,横县莲塘镇人)于2018年间合伙向横县莲塘镇山柏村委香水村人何某购得位于横县莲塘镇山柏村委“正冲岭”和“蛇狮岭”的两片桉树林,林木总面积1.56公顷。今年4至6月间,两人在未向林业部门申请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采伐上述山岭林木。案发后,嫌疑人何某洲、何某裕主动投案自首。经审讯,嫌疑人何某裕、何某洲对其滥伐林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鉴于两人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横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嫌疑人何某洲、何某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10月29日,横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将该案犯罪嫌疑人何某洲、何某裕移送横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