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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光污染惹人烦:LED灯亮了招牌 扰了市民

东方头条 2019-10-29 15:36:47 新闻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户外的一些LED广告灯箱亮到无法直视,晚上睡觉必须拉上厚厚的窗帘。”“路上广告牌太刺眼,开车影响视力,特别容易发生事故。”……连日来,省城多名市民反映称,随着霓虹灯、LED大型灯箱、大型电子屏等城市光源越来越多的使用,光照的不合理使用带来了一种新的污染——光污染。10月27日、28日晚,记者在省城探访发现,引起居民身体不适或影响睡眠的光线主要有白亮污染和人工白昼。合肥市城管部门工作人员回应,“光污染“的社会治理目前共识不足,标准不全,以致认定、处理困难。合肥法律人士认为,如若侵权,市民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合肥市黄山路很多店面的广告牌有些刺眼

探访地点一:合肥市长江西路

商圈户外广告显示屏带来“白亮污染”

家住合肥市飞虹小区的市民刘先生,不久前在合肥市长江西路一处商圈附近买了房,为的是生活便利、交通快捷,这本是一件舒心事。刘先生反映,一到晚上,客厅、卧室外炫目的灯光在不停的闪动,每天不得不拉上厚厚的防光窗帘,这舒心事也变成了闹心事。

10月27日傍晚,记者来到长江西路该商圈。天还未黑,路面两旁的路灯已经开启,一些建筑屋外点缀的霓虹灯和户外大屏幕广告牌已经流光溢彩,灯光璀璨。在一家商场的外墙面上,有一块约占一侧墙体三分之一的巨大显示屏,在不间断的播放亮闪闪的广告。

在此逛街的小李说,“这个显示屏太大,特别是播放广告的底色是白色的时候,特别刺眼,根本不敢直视。”骑着共享单车在等红绿灯的小宋,他认为这些广告屏太耀眼,会给人眩晕感,影响行车视线。

合肥市潜山路一家楼宇的夜景灯很闪亮

地点二:黄山路与潜山路交口附近

广场LED灯红光照墙 扰人睡眠

与刘先生的感受相似,住在省城建机小区的市民张阿姨提起黄山路与潜山路交口的兰花广场也也头痛不已,“广场公寓墙体上的广告牌给我们带来的困扰,夜晚时常扰人睡眠。”

10月27日晚,记者来到该小区,发现其中一栋公寓墙体上有“吉品荟兰花广场“七个大字,有序的竖着排列在楼的一侧,自楼顶向下延申大概近30米长,红彤彤的发光字体,在周围晕染开来。据小区门卫介绍,该灯大概天刚刚黑就开始亮起,夜里也不关。

张阿姨说,红光虽然不比白光直射那么刺眼,但是它穿透性强一些,“即使拉上窗帘,还是感觉屋外红红的,影响休息。“住在附近的陈阿姨也有这种感受,“”红光照过来,总感觉不舒服,让人很不习惯,不易入眠。”

一家骨科医院的led灯箱很刺眼

地点三:金寨路与芙蓉路交口

新商场常开夜景灯 300米外的居民要拉窗帘睡觉

连日来,不少家住省城金寨路与芙蓉路交口的上海城市公寓的的居民反映,自从今年正大广场开业以来,他们经常被该广场顶端设置的LED广告牌灯光“骚扰”。居民张女士称,她家住在该小区7栋11楼。“尤其是今年6月份,‘正桐大厦’四个字比较亮,晚上拉上窗帘还是能感受到亮光。”

“现在晚上睡觉必须要关上窗帘,外面的强光已经影响到了我的睡眠。”10月28日,在张女士家中,记者目测该楼与正大广场相距超过300米,但广场的LED灯仍然照亮了7号楼的东墙。“七八月份的时候,居民投诉过,但9月下旬以来,我们感觉灯光又亮了不少。”张女士说。

当晚,上海城市公寓小区距离正大广场更近的9号楼一位女业主也表示,每晚被霓虹灯和LED灯光侵扰,很是烦恼。

正桐大厦的夜景灯也深夜亮着

地点四:贵池路与陈村路交口

车辆远光灯“刺眼” 移动强光同样惹人厌

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在合肥市十里庙路和黄山路,分别有一家旅行社和眼科医院店外安装了亮度很强的LED灯箱,通宵亮着,犹如“人工白昼”,此举同样给附近居民的休息带来了影响。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固定的亮光照射之外,一些人为移动的“光污染”源也时常让人气愤不已。

省城贵池路与陈村路交口两旁装有路灯。10月27日晚,记者在此蹲守近10分钟,发现有4辆汽车开启了远光灯,有两辆电动自行车开了远光灯。据一名车行人士介绍,这种电动自行车的远光灯基本是后期加装。“其亮度甚至是汽车远光灯的5倍。由于其车身灵活小巧,所以对其他道路参与者造成的危害和发生意外的概率也挺高。”

每天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上学的余女士说,骑车时,经常遇见对面车辆发出强光,以为是汽车,但只有一个灯亮,“那种电动自行车的远光灯比汽车的灯还亮,照过来,睁不开眼,只能停在路边等待驶过,否则会很危险。”

城管部门:标准不全 认定困难

合肥市城管部门工作人员回应,目前在接到的各类城市管理投诉类别中,与光污染相关的投诉数量直线上升。据悉,在合肥市政府政民直通车上,有关光污染的投诉就有80条。

“对于光污染影响周边市民的问题,会通过积极有效的协商沟通,去处理该问题。对于光污染,我国还未形成专门的法律。社会治理共识不足,标准不全,认定困难。大多只是简单的原则性规定,对相应的监管和执法带来难度,对于光污染的治理也就产生困难“。该工作人员讲道。

据了解,按照《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规范》,在商业区及周边设置的户外电子显示屏,夜间亮度值应小于等于1000cd /平方米,且禁止在晚上22:00至早晨8:00期间开启。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敦促被反映的有关单位尽快按照该规范执行。

律师:如若侵权 可依法申诉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承龙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如果城市光污染已经对周边市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就已经构成了侵权。如果造成了损害后果,还可申请损害赔偿。”孙成龙表示,希望尽早地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商家依法办理招牌设置审批手续,规范设置。(记者 吴洋 实习生 曹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