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您能帮证明一下‘我家是我家’吗?”南京市雨花台区梅山派出所的一位民警为这个问题头痛不已,这位民警曾被市民要求开具一个内容为“梅山生活区201幢2单元301室即是201幢二单元301室”的证明。原来,该市民房产证上的地址和户口簿上的登记地址,一个是“2单元”,一个是“二单元”,卖房时,相关部门因这一字之差,要求其到派出所开证明,市民只好向民警求助。 “2单元”非“二单元”?南京这位市民卖房时,被相关部门要求证明“2是二”,确实有点荒唐可笑。类似奇葩证明何时休,值得各地政府部门反思。笔者认为,要求开具“2是二”奇葩证明,是典型懒政行为,必须予以纠正,而根治奇葩证明必须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打破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积极推进“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在多个领域见到实效。可是,虽然奇葩证明数量确实少了,但也似乎从未销声匿迹,此次要求开具“2是二”证明,就是典型的例证。 要根治类似“2是二”的奇葩证明,政府相关部门要尽量从民众的利益来着想,增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并打破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如将公安、民政、教育、房产等部门的常用数据信息,可以通过内部网络平台实现联网共享,在做好信息保密的前提下,使职能部门的特定工作人员能够即时交叉查询,让民众前来办事带一张身份证,工作人员就能查清楚需要的信息和材料,或在网上协调需要核实的情况,没有必要再让办事民众去开具奇葩证明。这样,既能节省大量社会资源,又方便了办事民众,可谓双赢之举。 期望政府各职能部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主动作为,通过信息共享及相关制度改革,实实在在为办事民众提供便利,让奇葩证明能早日“绝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