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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坛女球星未成年时被代签11年经纪约 这个协议在其成年后还有效吗?

东方头条 2019-10-27 23:00:24 新闻

东方网记者刘理10月25日报道:中国网坛天才少女徐某15岁时,其父作为监护人与Q公司签订了长达11年的经纪协议。成年后,徐某自行与某知名体育用品公司签约。

据此,Q公司认为徐某违约,起诉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而徐某反诉称涉案协议在其成年后不发生效力。

那么,涉案协议在徐某成年后是否仍有效?日前,上海静安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令涉案协议在徐某成年后对其不发生效力,且Q公司应支付徐某尚未结清的合同款项。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监护人代为签订长期协议

1998年1月出生的徐某,从小就表现出了非常高的网球天赋。2011年,Q公司的负责人以体育经纪人的身份说服徐某父母,对徐某成为职业网球运动员进行长期投资和培养。

2013年1月1日,徐父作为监护人与Q公司签订涉案协议,该协议长达11年。协议规定:Q公司作为徐某在全球范围内的独家体育经纪人和商业代理人为徐某提供专业的市场营销策略,以此来帮助徐某获得商业回报;徐某不得签订与该协议相冲突的体育经纪及市场开发事项,其总收入也由Q公司代为收取并进行财务管理,其应向Q公司支付其总收入的15%作为佣金报酬。

网球新星却遭官司缠身

2014年,年仅16岁的徐某拿下某大型体育赛事网球女单冠军,成为中国网坛的“明日之星”,受到广泛关注,商业价值迅速攀升。

2013到2015年间,Q公司为徐某获得了包括某知名体育用品公司等三家单位的合作协议、赞助合同,但此时,徐某却与经纪公司出现了矛盾。

2015年底,徐某要求解约,并在2016年初提出“终止”Q公司与其父亲在之前签订的涉案协议,赞助方支付的款项必须直接汇至徐某的账户。

Q公司认为徐某违约,遂将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预期利益损失。而徐某则反诉,称父亲与Q公司签订的涉案协议在2016年1月即徐某成年后不发生效力,并且Q公司存在欠付赞助收入的情形,要求Q公司支付未结清的合同款项。

争议焦点:涉案协议在徐某成年后是否仍有效

上海静安法院受理此案后认为,本案的核心法律问题是未成年人运动员的法定代理人以运动员名义与体育经纪公司签署的长期协议,在运动员成年后,该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

原告Q公司认为涉案协议签订时,徐某是未成年人,徐父作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代表徐某签订协议,该协议合法有效,自始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徐某成年后进行追认。

而被告人徐某则认为,父亲并不能超越法定代理权,设定自己成年后的权利义务,故涉案协议在自己成年后效力待定,而自己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追认涉案协议,因此该协议在自己成年后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为自己并不存在违约行为,Q公司所主张的预期利益损失也就没有法律依据。

上海静安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被告徐某已于2016年1月成年,并明确表示对涉案协议不予追认,其对自身权利义务作出的处分应予认可,故涉案协议自徐某成年起对其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据此,驳回原告Q公司的诉请,并判令涉案协议自徐某成年起对其不发生效力;Q公司应支付徐某尚未结清的合同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