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市住房保障中心定于10月29日-30日(工作日)办理2019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选房工作(10月31日上午为补选)。申请人可于10月22日起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领取《选房手册》及《选房通知书》,现房看房时间为10月26-27日。办理委托选房的申请家庭,应在10月28日12:00前向市住房保障中心(地址: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楼)提出书面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未按规定签订《选房确认书》或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其批次申请人顺序号作废。选房地点: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楼市住房保障中心。 经2019年8月21日公示无异议并已确认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251户申请家庭符合选房条件,具体选房时间安排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