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温州网讯 在公交站台等车,眼看着公交车就要到站,76岁的吴某怎么也没想到,背后有人一脚将他踹进公交车道,幸亏公交车司机反应迅速,采取了紧急刹车,车子距离他十多厘米处停了下来。事后,踹他的陌生人被车站管理人员抓获。昨天上午,瓯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此案。 记者在瓯海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看到,穿着病号服的被告人田某没有一个亲属到场。 公诉人介绍,被告人田某,男,1978年出生,小学文化,湖北黄冈人。2018年6月13日16时许,76岁的吴某在温州南站公交站台候车准备前往瓯海仙岩,田某在一辆公交车驶来且即将靠站之际,突然凌空一脚踹向站在前方的吴某,吴某随即扑倒在公交车道上,幸而公交车司机在此危急时刻处理果断,在距离吴某十多厘米处刹住公交车,才避免一起碰撞碾压事故的发生。田某的行为,造成吴某全身包括头面部、膝盖等多处外伤,经鉴定系轻伤二级。案发后,温州南站管理人员报警,并在车站超市门口找到田某,将其移交给赶来的民警。 公安机关调查结果显示,田某劣迹斑斑,因犯抢劫罪,于2011年被缙云县法院判刑两年六个月;又因盗窃,于2018年被云和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这次案发前,田某在车站及附近无目的游荡,露宿街头,出现拔草想泡水喝、在开水房洗澡等异常行为。 法官查明,田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但经鉴定,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能力,故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上,公诉人与法官多次询问田某为何要踹吴某。田某回答,他不认识吴某,记忆中,他也没跟排在自己前面的吴某说过话,“我只感觉到,老人让我把手上的袋子给他,我不想给……里面放着我的衣服和拔来的草”。但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吴某没跟田某要过东西。 最终,田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