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高校下发通知,要求快递点当场拆盒,禁止取件人带走盒子,违反最高罚3万。学生觉得不方便,大东西难带走,隐私物品拆盒也尴尬。快递点工作人员称,盒子被带走,老板会被罚钱,已被罚了9千。校方称此举是为减少宿舍垃圾。(11月19日梨视频) 随着快递垃圾的“产量”逐年攀升,已经逐渐成为当前城市新增垃圾的构成主体,而学生是快递的主要消费者,也因此大大增加了学校处理包装垃圾的压力。让学生当场拆盒,包装不扩散,既便于学校处置清运,也有利于学校的环境保护。 但学校显然是只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而罔顾了学生的利益。比如学校根本没有考虑“学生觉得不方便,大东西难带走,隐私物品拆盒也尴尬。”教育的宗旨是以人为本,而这应当体现在方便学生取件、保护学生隐私这样的细节上。 实际上,就算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也不一定就要一刀切地当场拆盒。比如涉及隐私的,拆了包装不便搬运的物品,或学生不愿当场拆盒的,可以让学生取回后拆盒,再把包装盒送到指定地点。毕竟,是不是当场拆盒,这是学生的自由和权利,应由学生决定。而这不过是增加了学校的一点管理成本而已。 至于“违反最高罚3万”,更是荒唐的。无论怎样的理由,罚款对学生都是不适用的。向学生罚款,本身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根据《教育法》中的相关规定,任何学校都不允许对学生进行乱收费、乱罚款及体罚。学校根本没有对学生处以罚款的权力。 姑且不论这种乱罚款是侵犯人权的行为,其更恶劣的影响还在于有可能颠覆学生的价值观。本应是为人师表的教育工作者,却居然带头违法,这不仅是对法律的亵渎,也毁掉了学校和教师在学生中的形象,让教学效果抵消为零。因此,以教书育人为已任的学校,滥用罚款权的后果显然尤为严重。 快递当场拆盒的规定,不仅体现了学校管理上的简单化、粗糙化,动辄实行居高临下的管理,同时也折射出学校管理中法治意识的淡薄。显然,促进依法治校,首先要从学校的任何规定,都纳入依法的轨道做起。* 以上只是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