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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无情人有情 判后调解止纷争

东方头条 2019-10-17 17:52:21 新闻

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俊韬承办了一件涉案标的额2万元的遗赠纠纷案。此案审理过程中一波三折,最终,经过张俊韬法官耐心细致、入情入理的调解工作,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由于是第一次接触该类案件,受理案件后,张俊韬法官查阅了大量的书籍和案例资料。在对法律适用做足功课,对案情有了足够了解和把握后,案件进入了审理阶段。

原告曾为被告家的保姆,照料被告的父亲多年,被告的父亲生前也立下遗嘱,去世后从其房产和丧葬费中拿出两万元赠与原告,并做了公证。后来原告因故回了老家,不再做其保姆。今年4月份,原告得知被告的父亲已于2017年去世,便与被告交涉,期望能够兑现遗嘱的内容,因遭到拒绝遂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在庭审中,经过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对案件基本事实已无异议,遗赠事实也是存在的,但就原告是否在法定明示期限内做出了接受遗赠明示以及明示期限的起算时间点问题,讼争双方产生了分歧,被告认为应从被告的父亲去世之日起算,而原告的委托律师则认为应从原告知道被告的父亲去世之日起算。对于该问题,张俊韬法官又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借鉴类似案例、与同事交流沟通等方法,进一步明确了法律适用,并细致的撰写了判决书,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书中详细的介绍了认定的事实、争议解析、裁判理由以及法律适用,对判决结果做了深入透彻的解释说明,全面解答了原告代理律师的疑问,让判决书充分发挥了辩法析理,宣传法律的有效载体。

为彻底化解矛盾,张俊韬法官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各个阶段,不放弃任何一个调解的机会,多次耐心细致从法理、情理层面做双方当事人说服教育工作。

在宣判之前,张俊韬法官又进行了调解,并劝解当事人,不要只看到刚性的法律条文,要多从人情世故的角度去考虑考虑,多想一想老人的心愿、遗愿……。要调解成功可没那么容易,既要依法办事,解开‘法结’;还要讲通法理,解开‘心结’。在张俊韬法官的开导下,原被告同意坐下来调解,但最终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没有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本案依法宣判。

在宣判之后,张俊韬法官依然没有放弃,继续劝导双方各自让一步,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被告也被张俊韬法官的话语打动,原告也认识到权利丧失的原因和后果。最后在当事人的请求下,张俊韬法官再次进行了调解,并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即时给付原告5000元,原告自愿放弃上诉权利,本案得以圆满解决。原、被告对本案的最终结果均表示满意,握手言和,并一再感谢张俊韬法官为双方解决了一件“烦心”事。被告临走出法庭时,握着张俊韬法官的手说:“法官的话说到我心里去了,我原本只想给原告2000元以示安慰,虽然法院判决原告败诉,但我自愿给原告5000元,这也完成了老人的遗愿,谢谢你们,给你们添麻烦了!”

本报记者 刘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