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粗暴惹的祸……” 10月8日,山西某村一则“整治大操大办 树立文明新风”的公告引来了不小的争议。 移风易俗、倡导新风也会招来非议?原来,公告是这样要求的: 10月1日起,不允许过满月、一周岁生日、六十岁生日、搬家宴请等,葬礼不准披麻戴孝、不准进行祭奠活动、不准送花圈纸扎等,一切从简,杜绝铺张浪费等不良行为。凡有以上情况,全体村民不准前去参加,否则,道德银行的星级积分给予降级,贫困生、转学、上户等手续不予办理。 “不准披麻戴孝”“违者不办转学、上户”,说它是“史上最严村规”貌似都不为过。即便当地相关负责人表示“实际尚未执行”,但如此“一刀切”的公告也难免被人诟病。 虽说大操大办、燃烧迷信用品等丧葬陋习早该被摒弃,但在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很多传统观念和习俗在经过一代又一代岁月的冲刷和积淀后,根深蒂固,盘根错节,要想一朝转变、一刀根治,并不符合客观实际。尤其是作为“祖传”下来的习俗,披麻戴孝在“乡土秩序”中有着一种更为特殊的仪式感,是人们早已习惯了的“秩序”和风俗。更何况,“贫困生、转学、上户等手续不予办理”等做法,不仅“管得太宽”,更涉嫌违法。 显然,移风易俗不能使蛮力,更不能操之过急,矫枉过正。现实生活中,诸如此类的“奇葩村规”已不新鲜,结果无一例外都在质疑声中草草收场。为何?治理乱办酒席、迷信祭奠行为的背后,功利主义心态和权力的“用力过猛”难辞其咎。简单粗暴的行政手段,往往更容易导致基层治理失灵和权利的越界。因此,移风易俗还是得用潜移默化的手段,以健康文明的方式引导,给传统旧俗一些自我代谢和消化的时间,方能收获润物无声的效果。 社会治理粗暴不得,企业管理又何尝不是? “不发朋友圈、不换头像,就会被商场罚款。”连日来,郑州一运动品商店的员工被这一规定弄得苦不堪言。商场要求所有员工必须每天把商场促销广告转发朋友圈,还要统一使用商场的促销海报作为微信头像,员工下班后,检查才能回家。如果被检查到没有更换或转发,就会被罚款20元至50元不等。 连自己的朋友圈都掌控不了,还谈什么掌控人生?话虽戏谈,理就是这么个理。 作为员工,个人的朋友圈属于员工私人空间,不属于工作范畴,即便“为了公司业绩”“干一行爱一行”,强迫手段也往往会让人产生一种约束感和强制感。同时,朋友圈发多了也容易引起好友的反感,商业信息甚至被大量的人屏蔽掉,适得其反。 从法律上看,商场如此粗暴的强迫手段,更涉嫌侵犯员工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企业员工个人的微信头像作为在网络上使用的虚拟的肖像,属于员工的个人空间,带有明显的隐私属性,应当认定为人格权的范畴,是在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的。同时,企业自行颁布的处罚规定,也必须合乎法律。 广告不是一条朋友圈就能做好的,员工的团队意识更不是靠罚款来提升的。企业凝聚力是一种合力,是粘合剂,是磁场。而这样粗暴强制的磁场,只能把员工越推越远。 同样被粗暴“管理”的,还有不懂得说“No”的小朋友。 10月9日,陕西省大荔县京师童迪幼儿园有家长爆料,幼儿园粗暴对待学生——因孩子吃饭慢,老师让到厕所吃饭,有的孩子一天三顿饭都会去厕所吃。为了赶时间,即便饭菜再烫也会尽快吃完。有的孩子嗓子被烫伤,治疗大半个月也不见好转。 孩子吃饭吃得慢,就得被赶去厕所?懵懵懂懂的孩子过早感知了这来自成人世界的恶意,让人痛心又遗憾。 我们可以理解,幼儿园再小也是一个集体,老师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和心血来培养孩子们的行动力、集体感和良好的作息习惯。也许,这种赶去厕所吃饭的的手段已成为某些老师解决孩子吃饭慢的“利器”。但是,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不仅有变相体罚之嫌,更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非常不良的影响。 是职业道德的缺失,还是教育引导手段的缺位?或许二者皆有之。 1978年,75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巴黎聚会。记者问到其中的一位:“在您的一生里,您认为最重要的东西是在哪所大学、哪所实验室里学到的呢?”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平静地回答:“是在幼儿园。”“在幼儿园里,我学会了很多很多。比如,把自己的东西分一半给小伙伴们;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东西要放整齐;饭前要洗手;午饭后要休息;做了错事要表示歉意;学习要多思考,要仔细观察大自然。我认为,我学到的全部东西就是这些。” 幼师,需要拥有比其他阶段教育者更多的爱心、耐心,和更加科学的教育引导方式。这对孩子一生的发展,至关重要。而简单粗暴的惩罚,甚至“威胁”,极易影响他们人格的形成和对事物的态度,容易扭曲他们对世界的认知。所以,好的教育是从心出发的,对孩子的引导和教育必须跟“简单粗暴”划清界限。 彼之“猛药”,我之“砒霜”。 世界上,处理问题的方法有千万种,而有些时候,“简单粗暴”是最缺少智慧、最不可取的一种。不用力过猛,多换位思考,才能不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在法治社会,才不容易触及法律的红线。 来源:法制日报(作者:刘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