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招远10月11日讯 (见习记者 王杰芳 通讯员 冯新平) 2019年9月30日17时40分,招远交警大队122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在市区魁星路一辆轿车撞上行人,行人伤势严重。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行人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肇事轿车停放在现场北路口东侧的非机动车道内,驾驶人弃车逃逸。经过细致的勘查,确认轿车事发时沿魁星路由南向北行驶,撞上与由东向西步行的行人后弃车逃逸。 驾驶人肇事后弃车逃逸 细心民警发现现场的肇事车很“眼熟” 肇事车辆车牌号码为鲁F**7WN。细心的民警回忆起8月27日发生的一起撞人后驾车逃逸事故,两辆车的车牌号码完全一致。8月27日车主刘某英因无证驾车,肇事后逃逸被依法拘留20日,9月25日刚满拘留期。而此次肇事的地点也和上次的地点一样。民警立即向指挥中心进行汇报,经指挥中心调取现场周边监控录像,轿车经过卡口和逃逸时的监控画面截图对比,显示确实是刘某英驾驶鲁F3**7WN轿车肇事。这时从医院传来消息,被撞的行人已经不幸死亡。交警大队马上启动交通肇事逃逸侦破预案。 逃逸驾驶人失联 警方从众多监控中寻找蛛丝马迹 民警根据上次拘留档案的信息给轿车驾驶人刘某英打电话,电话已经关机。民警给其手机发信息,敦促刘某英投案自首,但是没有回应。交警大队立即召开现场会,抽调值班民警到场增援,同时将人员进行详细分工,分为现场追捕组,监控调取组和远程追捕组,相关侦查工作随即展开。 办案民警对刘某英的相关信息和相关联系人进行快速查询。远程追捕组向刘某英老家毕郭镇某村进发。另外刘某英逃跑路线沿途的监控录像显示,刘某英在市区佳乐家门口乘坐了一辆出租车后向城西逃逸。民警立即联系刘某英乘坐的出租车驾驶员,据驾驶员回忆,确有一个穿红色T恤的年轻男子在大约17时50分左右上车,在车上他听到该男子打电话时提及撞人的话语,最后该男子在市区丁家庄子村西的路口下车,去向不明。民警分析,刘某英到丁家庄子村找人藏匿的可能性很大,随即调回远程追捕组民警立即赶往丁家庄子村委,调取该村的监控录像,监控显示约18时许,刘某英在村西的一个胡同口处和一个穿白色上衣的女子交谈后两人向南步行走了。此时民警们已经根据出租车驾驶员的指引到达刘某英下车的地方,由于天黑,监控显示不出刘某英最后消失在何处,民警们根据录像中显示树木、路灯杆周围物品情况等进行仔细分析比对,最终确定刘某英最后消失在胡同最南端的一排平房西面的民房。 嫌疑人消失前的联系人出现 但仍无法找到嫌疑人踪迹 当民警进入该民房时,却发现该民房空无一人。经搜查房间发现名为宋某某的男子的证件和名为高某某的女子的资料。经与监控画面比对,确认和刘某英在胡同口说话的女子就是高某某,监控中还显示出另一个画面,为刘某英和高某某、宋某某三人在另一个胡同口说话。随后的工作围绕高某某和宋某某展开。约22时许,民警在村中另一个胡同口发现宋某某,随即,高某某也在另一个出租房内找到。 经对宋某某和高某某现场询问,民警得知刘某英和高某某是男女朋友关系,和宋某某是朋友关系。两人承认事发后见过刘某英,但在拒绝刘某英的借钱请求后,三人便在胡同口分手,刘某英致此不知去向。随后的监控录像中再没有出现刘某英和高某某、宋某某的相关画面。民警随后与刘某英父亲取得联系,其父亲称在黑龙江做买卖,近期也没有见到儿子,会尽快联系刘某英到大队投案,但未果。 因无证驾驶心中胆怯选择肇事逃逸 现已被再次拘留 10月1日早6点,在民警、家人和朋友的多方力劝下,迫于强大的压力,刘某英在宋某某陪伴下到招远市交警大队投案。刘某英供述,肇事后,在现场看到伤者伤情严重,想到自己属于无证驾车,车辆只有交强险,慌张之下选择了弃车逃逸。其因没有借到钱,在和宋某某、高某某分手后无处可藏,就跑到市区西山处躲藏了一夜。4时许,又冷又饿的刘某英悄悄回到朋友宋某某的出租房,在宋某某的劝说下投案。至此9·30重大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历经12小时侦破。 据办案民警透露,一个月前,刘某英已在同一地点发生过一次肇事逃逸案件,8月27日23时50分许,同样在魁星路文化商城处,刘某英驾驶鲁F**7WN号轿车由南向东行驶,与由南向北直行的电动车相撞后,刘某英弃车逃逸。没想到短短1个月的时间,刘某英再次肇事逃逸,也被同一办案民警再次查获。 目前,刘某英因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接下来他要面对的还有刑事责任。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刘某英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