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酒也是酒。近日,砚平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民警在砚山南收费站出口开展整治行动中,查获一名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然而让民警哭笑不得的是,驾驶员称自己喝的是药酒。 10月5日10时50分左右,砚平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民警在对一辆微型面包车检查时发现,这辆车的车窗大敞着,酒味直接从里面窜了出来。 (砚平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民警:“您好,师傅,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检查,把车熄火,把音乐关小点,怎么车上有大股酒味?喝着酒吗?”驾驶员:“没有,我是喝着药酒。”砚平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民警:“药酒?在哪里喝的?在家里。哦,味道太重了嘛……”) 随后民警把驾驶员叫下车,帮忙开车到指定地点进行酒精检测。交警手中的快速检测棒频频闪烁刺眼的红光。询问中,驾驶员一直强调,自己早晨并没有饮酒,而是&药酒。 (砚平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民警:“我们也认不得你到底是喝着哪样酒。”驾驶员:“是,是药酒。”砚平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民警:“只是它也是用白酒泡的嘛。”驾驶员:“我认得。”砚平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民警:“喝着多少呢?有那么高一杯,那么大一个杯子。”砚平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民警:“真的浓得很那个酒味,在车上你一开窗就闻得着,闻着难得闻,但是闻着也不是药酒的味道……”) 经过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员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52毫克,属于饮酒驾驶。民警在对驾驶员询问时,驾驶员辩称因为脸起起痘,所以才喝了几口药酒,想着应该不会被检测出体内含有酒精,民警对驾驶员的的辩解感到哭笑不得。 最终,民警依法对其酒驾行为进行一次性记 12 分,罚款 1000元,暂扣驾驶证 6 个月的处罚。 药酒也是酒,无论是药酒、红酒、啤酒......,都不能饮酒驾驶。饮酒后切莫心存侥幸,罔顾交规,酒后驾车的后果十分严重。 酒驾、醉驾的认识误区 误区1: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很多人以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算酒后驾驶,只有驾驶汽车才算。实际上,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要受到相应处罚。 误区2: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移动,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只要你的车动了,不管速度快慢都算开车了。由于其本人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已经受到了酒精的麻醉,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在此种情况下,极易发生危险事故,对周围不特定人群的安全造成威胁。故而对于该类行为,都以危险驾驶罪加以惩处。提醒司机朋友们不要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要自觉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误区3: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中午饮酒了,晚上开车或者晚上饮酒,第二天早上开车,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都有可能构成酒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 误区4 :酒后多喝水 就能稀释酒精含量 有些酒驾司机遇到交警巡查,会选择喝水、抽烟、吃口香糖等方式,想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其实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这也是为什么交警要让受测者至少吹气两到三秒的原因。酒精是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这个过程长达十多个小时,体内酒精含量也呈从低到高再逐渐降低的趋势,所以,司机喝水不但无法冲淡酒精含量,反而会使酒精含量上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