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身份充当内部人员,一次次假借熟悉招标内幕,骗取他人信任。为偿还巨额贷款,多次虚构招标项目,骗取他人钱财—— (网络配图) 承诺 林至(化名)是甘肃省兰州市一家公司的总经理,主要从事水泥杆、电力铁塔等电力设施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业务。 因开拓业务需要,林至想将业务扩展到青海省西宁市,但苦于没有人脉无法施展拳脚。2016年9月,林至的一个朋友邀请其参加饭局,推杯换盏之间,林至认识了保丽(化名)。“我在某公司上班,很多招标工程都是我负责。”保丽的这席话令林至欣喜万分,心想只要和保丽处好关系,拓展西宁业务有望了。于是饭局中,林至频频给保丽敬酒,拉近二人距离。 此后,林至单独邀请保丽吃饭,并将想在西宁拓展业务的想法告诉了保丽。保丽听后给林至分析了西宁市场,并分享了单位的一些内部信息。吃饭中,林至还得知保丽在某电网公司上班时间长,并且与领导关系好,对其拓展西宁的业务很有帮助。保丽承诺有合适的项目会告诉林至,并在林至投标时帮其中标。 中标 时隔不久,林至找到了一个安装水泥杆工程的项目,正好是保丽所在单位的项目,便请保丽帮忙。保丽告诉林至帮他中标需要费用。见保丽答应了,林至便承诺只要在合理范围且保证他中标,一定不会亏待保丽。 “我要收取10%的好处费,你还要提前给我,我要先打点领导。”对于保丽开出的条件,林至表示同意,并将70余万元的好处费转给了保丽。拿到这笔钱,保丽并没有去打点所谓的领导,在林至询问事情进度时敷衍再三。直到招标失败,林至前来询问,保丽便以此次竞争公司太多为由搪塞。保丽承诺下次有合适的项目一定会再次帮助林至。看到保丽信誓旦旦,林至想“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没有要回这笔好处费,等下次合作项目时,就拿这笔钱抵消。 第一次合作失败后,林至在西宁开拓业务不是很顺利,但是保丽每次见面都会给林至透露一些内部信息,林至还是很信任保丽。在一次见面中,保丽告诉林至自己所在单位需要购置一批水泥杆,这次林至有望中标。得知消息,林至便开始着手准备所需材料。这一次保丽找到朋友刘佳(化名),刘佳认识熟悉招标流程的方文(化名)。“我这边有个水泥杆的供货商,现在某公司在招标,你看有没有把握拿下这个项目。”“我可以,但是要收取项目总费用的11%的钱。”听到方文可以办成此事,保丽便答应了。没过多久,招标结果出来了,林至的公司中标,保丽将承诺给方文的好处费如数转到了方文的账上。 第二次合作十分顺利,林至对保丽的信任更加深了一层,紧接着迎来了第三次合作。2017年年初,林至找到保丽再次请她帮忙,上次和保丽合作过的方文看到保丽给钱爽快,便也找到保丽想和她再次合作帮助林至公司中标,这一次林至再次中标。林至便将好处费如数转给保丽,但是保丽却没有如期转给方文,一个月后,经不住方文每天要账,保丽给其转了一部分好处费。 败露 由于前两次合作顺利,林至对保丽信任有加,而此时保丽欠下了巨额贷款无力偿还,于是想着虚构一项假项目,骗取林至的钱。保丽找到林至之前给她的一些材料,虚构了一份假的项目合同,将这些材料给了林至,骗取了林至的钱。就这样,保丽紧接着编造出了第4个合作项目,这次合作种类十分多,总费用接近2000余万元,保丽可以拿到接近200万元的好处费,保丽还变本加厉地告诉林至这次提前要缴纳80万元的保证金。为了让林至相信,保丽称这次项目保证金需要尽快交到对公账户中,而这个“对公账户”是保丽提前借用他人身份证新办的。 就这样,保丽多次以各种理由向林至要钱。可后来,招标项目的杳无音信和保丽多次索要好处费,林至对保丽心生怀疑,提出不做工程了,要求其退还好处费、保证金等费用,而保丽也多次推脱,林至与家人商量后,察觉可能被骗了。今年8月27日,林至向西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报案。 西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警后,仅用24小时将保丽在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附近抓获,保丽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6年9月至2018年5月底,林至被骗金额高达1200余万元。保丽向警方交代,自己并不是某公司内部人员,只是曾在某公司工作过。目前,犯罪嫌疑人保丽已被刑事拘留。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案件点评 投机取巧不可取 本案中,林至急于拓展业务,便轻信了“一些招标工程都是我负责”的保丽的言语,当保丽露出破绽时并没有心生怀疑,而是一次次将钱款转给保丽。为了招标成功,十分依赖保丽这个“内部人”,找领导帮助自己招标成功,不惜多次提前支付巨额好处费。 犯罪嫌疑人保丽,假冒某公司内部人员,利用林至急于招标成功的心理,起初只是通过他人帮助招标成功赚取好处费,然而看到林至对自己信任逐渐加深,同时背负巨额贷款后便空手套白狼,编造多种理由骗取林至钱款。 通过本案,笔者提醒广大市民,企业拓展业务投标时,参与当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正规招标项目,一定要公平竞争,不要有任何投机取巧的想法,不能提前支付保证金,好处费等,同时一定要通过正规网站、媒体公布的招标信息去查询招标资源。 来源: 青海法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