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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生意被抢,扬州男子竟做出这种小动作!哪晓得犯了大罪

东方头条 2019-10-10 12:39:46 新闻

来源:扬州晚报

近日,在沿江公路上

有货车司机反映车胎莫名被扎

什么仇什么怨?

司机只不过在附近小饭店吃了个饭而已

为何车胎惨遭毒手呢?

李典派出所民警调查发现

这居然是一男子的报复之举

车胎被扎

有人竟然在货车下放钉板

李典派出所民警介绍,他们是10月6日接到报警,称汽车轮胎被人为扎破。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附近一村民刘某介绍,他看到一男子形迹可疑,往货车下放钉板。

民警继续了解却发现,事情并不那么简单。早在一个月前,就有司机反映过车胎被扎,但当时因为没能找到直接证据,司机只能自认倒霉。民警得到这一线索后开始排查,附近一村民提供了嫌疑人的身份信息,民警立即前去抓捕。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这名扎胎的五旬男子竟然是为了报私仇。

男子开饭店生意不好

竟怨恨起了对门的饭店

犯罪嫌疑人老张(化姓)交代,自己以开饭店为生,今年已经50多岁了。经营小饭店多年,此前生意一直还不错。但自从路对面开了一家饭店后,可能是因为经营不善的问题,自己的生意被抢走了大半。发生这样的事情,犯罪嫌疑人不从自身的饭菜口味、管理上找差距,却想着要给点颜色给对方瞧瞧,“心里就是咽不下这口气,以前常来的客户都被对面拉走了,很生气。”

为了悄无声息地实现自己的报复目标,老张决定给到对面饭店吃饭的货车司机点“厉害”。他先后找来钉板,在大货车前后轮各自放置一个,大货车的车胎几无幸免。“先后也弄了一些车辆,就是想给对面的饭店一点教训。”老张对自己破坏交通工具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尽管老张在积极对被扎胎的司机进行赔偿,但依然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民警说法

破坏交通工具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种

李典派出所民警介绍,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已经或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属于刑法中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种。“虽然尚未发生大的交通事故,但这种行为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之前就有过这种犯罪行为,造成大货车在高速上侧翻,引发连环撞车造成严重事故的案例。”民警介绍。

而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刑法第119条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民警提醒

千万不要为了报一己之仇

而做出这样危害社会

危害公共安全的事

否则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