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湖南省交警总队 后台收到网友举报称:当天下午14时30分许,郴州市城区一辆号牌为湘LA44**的15路公交车驾驶员在驾驶公交车途中接打电话。 ▲来源网友举报视频 可以看出,这名公交车驾驶员一直单手操控方向盘,左手在接打电话,且车辆处于行驶状态。 接到举报后,总队立即调度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核查情况,支队一大队交警迅速与郴州市公共汽车公司取得联系,并展开调查。 经查,交警查实群众举报的行车途中使用电话的当班司机是雷某某,其当时正驾驶15路公交车。 一大队交警随后对该违法驾驶员和郴州市公共汽车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现场约谈。 驾驶人雷某某因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交警部门依法对雷某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并要求雷某某到大队接受3小时现场教育(已参加)。 同时,要求郴州市公共汽车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驾驶员源头管理工作,坚决把交通事故隐患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公交车公司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对驾驶员雷某某做出了处理,并表示将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以及监控管理。 湖南交警提醒 在开车过程中接打电话、看信息、视频、导航等行为,会分散驾驶人注意力,削弱其临危应变能力,将大大提高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概率。所以,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勿分心驾驶! 来源:湖南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