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晚23时许,岳阳市岳阳楼区 东茅岭与枫树坡路交叉路口车流滚滚 只见一小伙子突然飞奔着横穿马路 眼看快要撞上一辆正在行驶中的小车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小伙纵身一跃 一脚踏上车头,而后借力再蹬 几个翻滚,而后落地…… 你是不是以为这是演电影? 不,这就是现实生活的一幕 前面看起来是不是很精彩?可是 小伙落地后不是电视中那样轻捷落地 而是摔成大字躺在地上几乎不能动弹 幸好……人没事! 只是右手和右腿受了点皮外擦伤。 这真是万幸。 到底咋回事呢? 来,听听当事司机咋说 ▼ 事故车驾驶员汤某向民警讲述事发过程: “他直接跑过来, 我的车已经在这里踩(刹)住了。 他就直接飞起来, 一脚踩在这(引擎盖)上面, 往前面冲下去,在地上打了一个滚。” 幸运的是,行人马某落地后 没有遭遇后方车辆碾压。 马某为啥要飞奔过马路? 他说,当时接到朋友电话 说有事找他,于是二话不说 直接跑步横穿马路 等发现一辆小车驶来时 眼看避让不过去,他赶紧顺势一跃…… 马某凭借“敏捷的身手” 有幸逃过一劫, 但事后自己还是感到很后怕。 一起来看看事故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5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的相关规定。 9月27日上午,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岳阳楼大队事故处理中队 对此次事故做出责任认定。 马某作为行人,加速横穿马路, 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小车驾驶员汤某无责。 交警提醒 “飞奔式”过马路非常危险的举动, 尤其是在没有交通信号灯 或没有人行横道线的路段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岳阳晚报全媒体综合 视频/岳阳交警 文图整理/天下岳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