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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被曝在停业整顿期间违规参与招投标并违法中标

搜狐 2020-11-01 11:41:45 文化

近日,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被曝在停业整顿期间违规参与“广东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填海造地工程”招投标并违法中标。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填海造地工程(一、二、三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EPC】中标公告

中交第四航务局因“较大安全责任事故”被停业整顿并处罚

建督罚字〔2020〕44号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2日18时07分,广州市海珠区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B区项目发生建筑工地塔吊坍塌较大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847.73万元。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海珠区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B区项目“7·22”塔吊坍塌较大事故结案的批复》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单位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将该项目主体工程施工违法分包给中建三局,同时,作为建设方,未履行建设单位监管职责,对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监管不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我部于2019年7月8日向你单位发出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19〕55号),你单位于2019年9月4日签收,并于2019年9月5日提出书面陈述。经研究,决定采纳部分陈述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责令停业整顿90日的行政处罚,停业整顿自2020年4月10日始。停业整顿期间,你单位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承接新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务。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周阳帆

联系电话:010-5893484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有:“被勒令停业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据住建部“建督罚字〔2020〕44号”处罚决定,“7·22”塔吊坍塌事故认定是一起“较大安全责任事故”,责令停业整顿。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杨立新认为,中交第四航务局参与“广东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填海造地工程”投标及中标违反了上述处罚规定,显属违法,依法应当纠正。

截至发稿时,相关单位并未做出明确回复,社会反响极大。媒体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