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权机构的大手术——废除丞相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自诩“德兼三皇、功盖五帝”而称自己为皇帝,从此中国进入了封建时代。秦之前溯至夏启时期,虽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之说,但事实上,那个时候的最高统治者的权力较之后来的封建王朝是非常有限的。秦朝以后,在国家层面上废除分封制,设郡县制;中央统治机构上,逐步形成和完善了三省六部制,设丞相或宰相,本文不详较丞相与宰相之区别,只需要读者明了丞相是封建时期最高的行政长官,协助皇帝处理政务,丞相或是专设,或是由三省之长官担任。 明朝官制 由于具有常说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位,历史上的权相层出不穷,或实际掌控朝政,以致架空皇帝,若是有才能、有公心者尚且能造福国家社稷,但若为奸邪小人,只能是为祸朝纲,颠覆政权,祸国殃民。丞相的出现是符合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的,是随着国土面积扩大、国家事务繁多而不得不设立的,历来皇权和相权之争就没有止息过。如东汉时期,司徒、司空、太尉共同执政,隋朝时期始定三省制,实际上就是通过增设丞相数量而限制和削弱丞相的权力。皇权与相权的斗争到明朝时期达到了巅峰,也成为了终结。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在查办了胡惟庸一案后,于洪武十三年,正式罢中书省,废丞相,三省六部的中央政权机构成为了皇帝六部,由皇帝亲领六部,亲决国策。在地方采取“三司分权”制度,设承宣布政使司统管地方民政和财政,设提刑按察使司管理司法,设都指挥使司管军队。三司各司其职,互不统辖干涉,直接对六部负责。 明朝官制 二、事与愿违的大形势——内阁产生 以马克思的辩证唯物史观来看,历史的发展是不以某个人的意志所能转移的;若以一定程度的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来看,则有一句古话“秦以私天下之心而罢侯置守,而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直观上来看,朱元璋废除丞相制是成功的,因为朱元璋的精力太充沛了,能与其匹敌的或许只有雍正了,但雍正却又短命了些。内阁的形成并不需要在朱元璋之后考察,洪武十五年的二次废相后所设立的大学士制度,已经具备了内阁的雏形。及至明成祖朱棣时期,长期的在外征伐使他难以像他的父亲一样做个兼职丞相,所以,在他的授命下,解缙、胡广、杨荣等入午门值文渊阁,参预机务,内阁制度正式建立。初时的内阁职能,相当于是政府顾问团,也就是内阁具有议政权,而决策权仍旧掌握在皇帝的手中。明成祖后期,内阁权力逐渐加大,开始兼管行政职能的六部。明宣宗时期,全国大大小小的奏章,甚至老百姓给皇帝提出的建议,都由内阁负责草拟处理意见,再由司礼监把意见呈报皇上批准,最后由六科校对下发,即所谓的票拟和朱批。至此可见,无论皇帝想怎么样集权,就其有限的精力、智力、生命是不可能在绝对意义上实现的。明朝之后的清朝,同样不设立丞相,与明朝内阁相似的机构是军机处。雍正七年,为配合其对准噶尔的军事行动,设立军机处,从大学士、尚书、侍郎以及亲贵中指定充任军机大臣。乾隆即位后,改设“总理事务处”,次年又重新恢复,并且扩增其人数,军机章京也由原来的十人扩充至十六人。军机处设首席军机大臣1人,军机大臣一般5至7人,少时2人,多时9人。 明朝百官上朝 三、封建王朝的永恒主题——皇权内阁和军机处的诞生 都是皇帝为了集权的结果。笔者认为,在制度层面他们具有一定的先进意义,但这种先进性是极其有限的。内阁和军机处的出现,开启了一定程度上的民主议事与合理决策,皇帝或是丞相独断专行的局面得到了有限的限制。若从辩证的矛盾论来看,这其实是对皇权解构的一种政治萌芽,因为皇帝既不想分权,却又不得不分权,虽然不是决策权,但在议事的过程中,已经不是纯粹的皇帝个人意志的体现。不过因此有人对其予以过高的评价,却是没有必要且是不合理的。 首先,他们是在封建社会大土壤中产生的。即便是政治民主的萌芽出现,他们仍旧是站在封建统治者的视角来看待社会发展的,因为彼时,农民、地主仍旧是当时的主要阶级,所谓的大学士,他们并不能在真正意义上代表某一新兴阶级。 其次,科举制度打破了阶层的固化,国家的权力不再是由贵族世袭。但那时候的大学士们,虽然很多出身贫寒,可就其所学来说,即便有“民本”思想在内,但无非也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者的统治,防止“水亦覆舟”罢了。所以,明朝时期的内阁,清朝时期的军机处,出现了诸如严嵩、徐阶、张居正、和珅这样的权臣,他们在享得一部分皇权后,即便有惠民之策,但盈其私利之事同样不遗余力。再次,除了像晋惠帝这般的傻子皇帝,皇帝还是正常人居多。设立内阁、军机处,无非是对其智力和精力的部分转移,决策权才是权力的真正体现。 所以,内阁和军机处,都是有名无实的机构。同时,明朝内阁权力增长后,宦官权力也水涨船高,不准宦官识字的祖制也被打破,内阁的票拟权常常被司礼监的朱批所限制。所以其本质就是,皇帝的权力一有流失,皇帝就会对其失去的权力进行制衡设计,最终还是被皇帝玩弄于股掌之中。当然还有最根本的一点,无论你是大学士、首辅还是权臣,那个时候,人事任免还是皇帝说了算,不听话,要么罢免要么查处。 清朝官制 我是文史墨客,不当之处,请多指教,期待与您的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