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县古县衙坐落在即墨城中山街东端路北立法街,自隋开皇十六年(596年)迁城立衙至今,已有1400余年的历史了,是山东省仅有的三堂并存的最完整的老县衙之一。明清两代先后进行了10余次修葺和扩建,逐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县衙建筑群。 维修前的古县衙 县衙大堂,是诉讼、审讯的场所。大堂上悬“即墨县正堂”的牌匾,门口立柱上镌刻着楹联:“堂外四时春和风甘雨,案头三尺法烈日严霜”。大堂由五间房组成,除了左右耳房外,正殿内部以两根立柱为标准线又被平均分成了三间,称为“五间房”。 正殿内有一副画着太阳的屏风,上方挂着三个匾,中间“忠爱”,右边“清正廉洁”,左边“执法如山”。在正堂两边的墙壁上,悬挂着即墨县衙的简介及历代即墨知县更迭表和著名知县的介绍。 大堂的中间是暖阁,上悬一匾 “明镜高悬”。暖阁是知县发号施令、审理案件的法堂,也是迎送圣旨、接待上司和举行庆典活动的法定场所。暖阁前方有两块石板镶嵌于地下,名曰跪石。知县升堂的时候从屏风东边进入暖阁,入座后开始堂训,原告跪东边跪石,被告跪西边跪石。有功名的举人、秀才、宦官之类,则面向外跪于大堂前的滴檐上,或者站着不跪,这就是所谓的“礼服君子,法治小人”。判决有罪后才可以革去功名,命令他面向知县跪石。 二堂分为一个大殿和左右耳房。东厢房为茶室,是知县办公中间临时在内饮茶小憩或与师爷、幕宾、僚属商议处理办法和对策的地方;西厢房为招房,是招书办公的地方。相比大堂的严肃气氛,二堂有了些亲和力,画檐描柱十分艳丽,中间的空地上,栽种着6棵高耸入云、盘虬环龙般的柏树,经过鉴定,这些树已有400年至600年的高龄。 二堂大殿有个后门,从这里进去的地方便是县令与家眷的内宅寝室,也就是三堂,属于私密场所。东侧的卧室是县令住的,西侧是家人住的,中间的便是客厅或是喝茶休息的场所。有些涉密案件和不宜公开的案件也会在这里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