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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中“善”的概念范畴

东方头条 2019-10-28 10:53:40 文化

要想理解中国哲学中“善”的概念范畴,首先要透彻地理解“德”的概念范畴。而且我们要认真领悟中国古哲人所给出的“德”、“善”的哲理学说及其概念范畴。

老子曰: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又曰: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

孔子曰: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又曰:阴阳合德;鬼神之为德。

中国古圣人老子、孔子,在公元前6世纪,在哲理上就明确地告诫后人,“德”就是宇宙本体的“阴阳行为原则”,或者说,是宇宙世界“第一推动者”的行为原则,而且是“斗争之和谐”的行为原则,即“冲气以为和”。

我在这里特别的指出:中国古哲人老子、孔子称谓的“德”、“善”,其概念范畴具有终极性,而且是指宇宙世界“第一推动者”的行为原则之德,以及“第一推动者”遵从“道之德之行”之“善”在生化万物,否则就不能生化宇宙万物。即,“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

道之德,就是人类世界之上的、绝对的、永恒不变的道德普遍原则。道德普遍原则是客观存在,宇宙万物都遵从“道之德”之行。这就是说,道德普遍原则不是人类发明的,人类只能去发现客观存在“道德”或“道德普遍原则”。

道德普遍原则,必须具有一般的形式,必须普遍有效适用于一切场合和一切人,即适用于宇宙万物(不涉及具体的人、习俗、宗教、意识形态)。也就是说,针对人道而言,道德普遍原则能够作为人类相对行为标准次序的终极绝对标准来接受。

那么,当下学者就不要“形而下”,仅仅通过甲骨文的“字形、字义”来解释“德”,解释“善”。而且,当下学者针对“德”、“善”的解释及观点不具有终极性,是狭义的针对人而言的。也就是说,通过甲骨文的“字形、字义”来解释“德”,其概念范畴是解释者主观认为的、非哲理性的观点,不是老子、孔子的本义及哲理概念。

正因为,近代我国学者没有准确的理解中国哲学中“道”、“德”、“善”的终极哲理概念范畴,这也使得我们无法透彻地去理解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以及也影响了后学。

中国古哲人称谓的“德”,主指“道之德”或“道德”,其终极的本义是指宇宙本体的行为原则,也就是指宇宙万物的行为原则。因此,客观的“道之德”也就是人类世界之上的无时间、绝对性、终极性的“道德普遍行为原则”或“道德普遍原则”。然而,“道德”、“德”的英文译法对应于“moral/morality”、“virtue”,其两者的本义就不同。

中国古哲人称谓的“善”,是指“道之德之行”之谓善。客观的“道之善”,也就是客观存在“道德理性”之善,或“道德伦理”之善。正因为,客观存在“道德理性”之善、“道德伦理”之善,宇宙万物才能生化存在,进而这也为人类认识世界、认识真理提供了本体。所以,人类认识主体所认识的物理化学规律、生物生理规律、万物及人类伦理,都要遵从最高的道德理性,或者说,都要遵从最高、最为普世的自然价值取向客观的行为规律。

因此说,客观的“道之德之行”之善,就是人类世界之上的无时间、绝对性、终极性的“道德普遍行为理性”或“道德普遍行为伦理”。

这里特别指出,从古希腊哲学到现代西方哲学中“伦理”(“ethics”或“sittlichkeit”)的概念范畴是针对“人道”而言的,而且是狭义的、相对性的。即“ethics”或“sittlichkeit”的概念及行为在不同历史时空,不同族群、宗教、意识形态是不同的。也就是说,西方哲学舍去了解答宇宙世界“第一推动者”的行为原则,或“上帝的行为原则”(终极第一哲学命题),进而

西方哲学就不存在“道德观”,或者说,西方哲学是没有“道之德”、“道之德之行”之“善”的哲理学说,只有“人道”的“moral/morality/virtue、“ethics”/“sittlichkeit””学说。

中国古哲人称谓的“道德 ”或“道之德”,不是西语中人的“品性端正、好的品德、优点或美德 moral/morality/virtue”;而“品性端正、好的品德、优点或美德”具有时空的相对性。

1、西方哲学或现代伦理学中的“伦理”与“道德”的基本概念范畴(是针对人道而言的,不是针对天道):

伦理(註:是专指人道伦理或人类伦理):是关于人性、人伦关系及结构等问题的基本原则的概括。伦理范畴侧重于反映人伦关系以及维持人伦关系所必须遵循的规则,其规则具有时空性、相对性。伦理是客观法,是他律的,并作为一级概念。

道德(註:是专指人的伦理德性):是作为社会意识形态,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人的伦理德性范畴侧重于反映人的行为遵从伦理活动或活动主体自身行为的应当,其人的伦理德性具有时空性、相对性。人的伦理德性是主观法,是自律的,并作为二级概念。

2、中国哲学中的“道德”、“道德理性”或“道德伦理”的概念范畴(是针对宇宙万物而言):

道德:是指“道”的“阴阳行为原则”之“德”,也就是指宇宙“本与体”的“阴阳行为原则”。道德范畴在有体的宇宙中,反映的是宇宙万物内在与外在的阴阳行为原则。道德或道之德的“阴阳行为原则”,就是宇宙万物必须遵从的道德普遍行为原则,也就是客观的、绝对性的、永恒不变的最高最为普遍的行为原则。

道德理性:是指“道”的“德行”之善,也就是宇宙万物内在与外在的行为“理性”之善。“德行”即为“善”或“理性”。而且,“道之德”是“道之德行或道德理性”的本体,“道之德行或道德理性”依存在“道之德”之中而共同存在。

道德理性范畴在有体的宇宙中,反映的是宇宙万物内在的行为理性与外在的伦理关系以及维持万物的伦理关系所必须遵从的道德普遍行为理性。那么,道德理性或道德伦理(也称之为宇宙伦理或宇宙万物的伦理),也是客观的、绝对性的、最高最为普遍的行为理性或伦理。

摘自《老子的智慧之学》南京出版社,2015;《论中国哲学辩证思维》南京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