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玄策,唐代洛阳人,史书上记载其活跃于唐贞观与龙朔年间(唐太宗和高宗在位年间)。籍贯与活动年月为后世人所考究,除此外,近些年为人所知的,也仅有他在古印度“一人灭一国”的事迹,此事前后关于他的事迹在史书上鲜有记载。 王玄策相关资料图,为后人所想象 唐代的高僧道世编写的典籍《法苑珠林》有以下记载:“粤以大唐贞观十七年三月,内爰发明诏,令使人朝散大夫卫尉寺丞,上护军李义表、副使前黄水县令王玄策等,送婆罗门客还国”。 唐,长安 其中提到黄水县,即王玄策在文中的事前曾任县令的地方。史书中有记载王玄策的事迹之初,仅提到唐贞观十七年,可想,他在黄水任县令的时间最早也不过记载之事的前几年。虽然尚未有确切的史料或文物证明他在黄水期间究竟经历过什么,当地典籍亦无涉猎,我们也不好猜测他曾于此地有多大作为;但是王玄策处理与其他民族的关系应是有一定的能力的,因为黄水县在当时实属远荒之地,此地虽属融州,但在很长时间里,州县之野仍旧是先住民的活动范围。 能被唐太宗指派为去往天竺的主使,想必王玄策也处理族群问题应当有一定的胆识。否则就算是随便派遣王,即使存在这种可能,但从史书记载他在天竺国的的事迹来看作为,也未尝不令后世人慨叹。他曾屡次作为出使天竺的主使,后升为朝散大夫,朝散大夫乃文职官阶,唐代大诗人白居易亦当过朝散大夫。 黄水县,为当时的岭南道融州辖地,南朝梁始设黄水郡于此,与齐熙郡一起属融州。后改称县,在隋代亦属融州,隋大业初年废,并入融州州治所在地的义熙县。唐代的武德四年,析义熙县重设黄水县,后在天宝年初废,并入武阳县(今广西罗城县东的武阳江流域)。 今,广西融水一苗族村落 文:亦声 编辑:亦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