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吴礼秋 记者 叶艳 李秋玥)近日,大安交警大队处理一起群众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举报人提供一段高清视频举报材料,交警经仔细研判后,认定举报有效,并通知违法车主前往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16日,大队民警接网友举报川CA2XXX小轿车在大安区燊海井路从最右侧车道强行变3条道至最左侧车道,在变道过程中完全不考虑正常行驶车辆安全,险出事故。接报后,大安交警立即开展调查核实。经查,川CA2XXX小轿车于16日8时许途经燊海井路时确实存在违规变道的交通违法行为。最终,驾驶人宋某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00元并记3分的处罚。 据大安交警大队负责人介绍,群众举报机动车违法行为,必须提供高清摄像设备影像资料,能清楚辨别机动车号牌和车身颜色等情况,且违法过程必须完整无任何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