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6月,欧洲投资银行发行全球第一支绿色债券以来,绿色债券在国内外市场上均取得了快速发展。国际绿色债券市场方面,市场自律准则已较为成熟,形成了绿色债券原则(GBP)和气候债券组织标准(CBS)两个主要的行业标准;债券发行规模快速增长,2017年全球绿色债券的全年累计发行额已突破1,202亿美元,较2016年的810亿美元增长近48%;债券发行逐步扩围,发行主体由投资银行扩大到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IFC)、市政机构及州政府以及大型国际性银行及公司,所在国家亦由欧美国家扩大至6大洲的37个国家;投向集中在可再生能源和绿色交通领域。 国内绿色债券市场方面,绿色债券市场配套政策逐步完善,为绿色债券快速发展奠定政策基础;发行规模增长至全球第二水平,并取得了可观的环境效益;债券发行仍以绿色金融债为主,但非金融企业发行规模明显提升,活跃度不断提高;多数绿色债券具备发行期限长、主体评级高的特点;第三方机构绿色认证比例维持较高水平。 目前,由于我国绿色债券尚处于起步阶段,其在实践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部分发债主体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的项目数量有限,存在发行阶段将项目“洗绿”的可能;而在债券存续期,由于缺乏相应的约束,同样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放于非绿项目等。未来仍有很大改进和完善的空间。 一、绿色债券的定义 绿色债券是指将所得资金专门用于资助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这些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其主要目的在于促进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绿色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节能、污染治理、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清洁交通、清洁能源、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等领域。与普通债券相比,绿色债券在发行流程(确定资产、信用评级、定价营销等)、基本功能(融资功能)和特点(对其投资仍以盈利为目的)方面并无区别,只是更多的要求绿色效益,即要求资金用途对环境、气候有积极作用。 二、2016~2018年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概况 (一)配套政策逐步完善 中国绿色债券的发展相对较晚,至2015年正式建立绿色债券的制度框架。中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12月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9号》以及配套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发改办财金[2015]3504号),对绿色债券的适用范围、支持重点和审核要求进行了规范。此后,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等七部委、中国证监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分别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6号)、《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公告[2017]10号),以支持和规范中国绿色债券的发展。 (二)市场起步较晚、发展快,成绩斐然 2016年1月,浦发银行在国内发行了200亿元的首只绿色金融债券,为我国国内首次发行绿色债券,该次发行获得了超过2倍的市场认购。同时,绿色债券还能满足一些机构投资者对资金保值增值和资产组合多样化的需求,成为备受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公益基金等大型机构投资者追捧的热门产品。2016年成为我国绿色债券发展的元年。 绿色债券在我国发展迅速,从2016年初启动,到2018年末,我国已发行绿色债券合计6,323.63亿元,共181个主体,累计发行不同的绿色债券296只,累计注册金额超7,061.00亿元。绿色金融债仍是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主力。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行总额的64.41%来自绿色金融债,共计4,073.20亿元。非金融企业的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公司债、绿色企业债、绿色熊猫债、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金额分别为383.80亿元、816.04亿元、666.20亿元、30.00亿元、354.39亿元,占比分别为6.07%、12.90%、10.54%、0.47%、5.60%,发行金额与比重相对较小。 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启动3年以来,除了市场发展之初的2016年2月和6月之外,其余各月均有绿色债券发行,每个月平均发行额为175.66亿元;2018年11月,我国绿色债券当月的发行规模最大,为693.96亿元,同时债项数量也为最大,当月达到了23只。总体上,2016年~2018年,我国绿色债券发行数量和金额总体较为平稳,各年内的下半年发行量明显大于上半年。 从年度发行规模变化情况看,2016年发行了2,052.31亿元,2017发行了2,067.80亿元,同比增长0.75%;2018年发行了2,203.53亿元,同比增长6.56%。 从发行绿色债项数量情况看,2016年为53只,2017年为115只,同比增长116.98%;2018年则为128只,同比增长11.30%。 从各年度内参与市场的主体看,不考虑同一主体不同年度发行情况,2016年为31家,2017年为78家,同比增长151.61%;2018年为102家,同比增长30.77%。 若考虑累计加入绿色债券市场的主体情况,2016年为31家,2017年为99家,同比增长219.35%;2018年累计为181家,同比增长82.83%。 (三)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结构日趋多元 1.绿色债券发行仍以金融债为主 绿色金融债的主要用途是为银行的绿色信贷提供资金支持,银行后续将独立承担融资企业的绿色项目审核工作。银行在绿色项目评估与筛选时,需要保证程序和制度的合规性、规范性以及相关人员的专业性,进而确保募集资金能带来明确的环境效益。目前,金融企业通过绿色债券融资并投放于绿色信贷,承担起探索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角色。 绿色金融债具有单笔发行规模大的特点,目前仍是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主要券种。2016~2018年,我国共有53家金融机构发行103只绿色金融债,占全部绿色债项数量的34.80%,发行总规模4,073.20亿元,占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行总规模的64.41%。从发行主体来看,除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亿元)、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0亿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0亿元)等大型政策性银行及国有银行以外,我国绿色金融债的发行主体以商业银行为主,其中兴业银行的发行规模最大,达到了1100亿元,占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总发行规模的17.40%;此外部分具有实力的中小型城市商业银行业也逐步进入了绿色债券市场,如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亿元)、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0亿元)、南京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亿元)。 如果考虑到新开发银行发行的绿色熊猫债(30亿元)、兴业银行发行的兴银2016年第一期绿色金融信贷资产支持证券(26.46亿元)、中国农业银行发行的农盈2017年第一期绿色信贷资产支持证券(14.34亿元)亦属于金融机构发行的绿色债券,那么绿色金融债的总体发行规模将为4,143.99亿元,合计债项106只。 2.非金融企业发行规模提升,活跃度不断提高 绿色非金融债方面,2016~2018年,46家主体发行了74只绿色公司债,共计816.04亿元;36家主体发行了47只绿色企业债,共计666.20亿元;27家主体发行了39只绿色债务融资工具,383.80亿元,1家主体发行了1只绿色熊猫债,计30亿元;29家主体发行了30只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不含2家银行发行的2只绿色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共计354.39亿元。我国非金融企业的数量占比70.17%,数量上占绝对主体;除去新开发银行的30亿元绿色熊猫债,其他非金融企业的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约占总规模34.47%,发行规模占比仍处于次要地位。非金融企业数量众多,涉及多个行业的多种类型的绿色项目,且与实体经济直接关联,因而在绿色债券市场中仍起到积极作用。 绿色非金融债对应的募投项目通常比较明确,即企业按计划进行的绿色项目建设或运营,其对资金有实际需求。如果不考虑银行发行的绿色信贷资产支持证券,2016~2018年,我国绿色非金融债主要包括绿色公司债、绿色企业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发行数量合计190只,发行规模合计2,179.64亿元,此处未纳入银行发行的绿色CLO债券。 中债资信根据公开市场可获取的资料,分类确定绿色非金融债的资金投向。其中,投向清洁能源类的绿色项目资金607.44亿元,占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总发行额的27.87%,投向清洁交通类项目资金605.12亿元,占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总发行额的27.76%。《目录》其他的四大分类的绿色项目亦均有涉及,非金融企业的绿色债券保持了项目类型的多样性,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此外,绿色非金融债券对于绿色项目具有较强的依存性,其发展有助于促进绿色债券市场的信息披露以及后期跟踪的完善,从长期来看将会增加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透明度和成熟度。 (四)我国绿色债券与普通债权发行存在一定差异 1.绿色债券以公开发行为主,发行期限较长 绿色债券市场以公开发行为主;包括私募债、PPN、非公开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等产品,亦开始在市场中涌现,2016年为1只PPN,2017年为20只,2018年在增加到了27只;累计非公开发行的绿色债券为48只,约占全部绿色债项数量的16.2%。综上所述,虽然非公开发行的债券数量有所扩大,但由于绿色债券的发行规范、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限制,公开发行仍是目前绿色债券发行的主要方式。 2016年~2018年,绿色债券以3年期(129只,3,564.44亿元,占比59.71%)、5年期(84只,1,677.90亿元,占比28.11%)为主,其余发债期限还有1年以内的超短期融资券、1年期、2年期、4年期、7年期、8年期、10年期与15年期。绿色债券市场的整体加权平均期限为4.17年,与绿色项目建设运营以中长期的资金需求能较好地匹配。 2.绿色债券发行主体评级较高,但无明显利差优势 2016年~2018年,我国绿色债券发行人的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均高于债券市场整体水平。 发行债项的主体级别方面,156个绿色债券发行主体的主体级别中(不含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主体,本小节下同),AAA级别合计56家,AA+级别主体合计44家,AA级别主体合计42家,AA-级主体8家,A+级别主体合计2家,另有4个债项无国内主体评级信息,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以及山西晋煤华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债项的级别方面,263只绿色债券债项,AAA级别债项合计129只,AA+级别债项合计61只,AA级别债项合计32只,AA-级别债项5只,A+级别债项2只,另有34只债券(均为政策性银行公开发行的绿色金融债和其他单位非公开发行的绿色私募债)无国内债项评级信息披露。 总体而言,从绿色债券AAA级别主体数量上,占所有绿色债券发行主体的35.90%,明显高于债券市场同期AAA级主体相应约27.50%的整体水平;从AAA级主体的发行规模上,AAA级主体占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的69.44%,亦高于债券市场同期AAA主体发行规模约占比54.01%的水平。 中债资信作为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之一,截至2018年末,中债资信认证的绿色债券中,已经有17家企业客户的26只绿色债券、合计258.54亿元的绿色债券成功发行,分别占市场已发行绿色债券企业数量、绿色债项数量和发行规模的12.8%、13.8%和5.1%,排名均位于市场机构的前列。 声明 本报告由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China Bond Rating Co.,Ltd)(简称“中债资信”,CBR)提供,本报告中所提供的信息,均由中债资信相关研究人员根据公开资料,依据国际和行业通行准则做出的分析和判断,并不代表公司观点。本报告中所提供的信息均反映本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我司有权随时补充、更正和修订有关信息。报告中的任何表述,均应从严格经济学意义上理解,并不含有任何道德、政治偏见或其他偏见,报告阅读者也不应从这些角度加以解读,我司及分析师本人对任何基于这些偏见角度理解所可能引起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采取行动保护自身权益的一切权利。 本报告内容仅供报告阅读者参考,一切商业决策均将由报告阅读者综合各方信息后自行作出。在任何情况下,我司及分析师对任何机构或个人因使用本报告所引发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报告版权归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未经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表。如为合理使用的目的而引用本报告中的定义、观点或其他内容或刊发本报告,需注明出处为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我司对于本声明条款具有修改和最终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