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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保险公司达成了理赔协议,投保人觉得自己吃亏了,还能反悔吗?

东方头条 2019-12-24 16:53:20 财经

投保人和保险公司无论在投保还是理赔时,都会签订合同或者协议。投保时签订了合同,有15天的犹豫期。

那么在理赔时的协议已经达成,如果后来双方有一方觉得理赔不合理,那么达成的协议还可以反悔吗?

和保险公司达成了理赔协议,投保人觉得自己吃亏了,还能反悔吗?

今天好买保来谈一谈达成的协议是否可以反悔。01 真实案例

被保险人程某2010年3月投保寿险10万,年交保费3000元。2013年12月被保险人医院就诊,确诊为:结肠癌术后复发伴腹壁转移,2014年11月被保险人病故。

保险公司调查发现,被保险人2009年8月、2010年3月住院,最后一次住院记录为:升结肠息肉治愈、结肠癌术后好转。

此案例转化为:寿险保单生效已满2年,投保时存在重大不如实告知,该怎么赔?

保险公司接到此理赔申请后,经调查、审核后,短信通知受益人拒赔,理由是:保险合同生效已满2年,保险公司丧失合同解除权,但投保人欺诈性告知,不适用不可抗辩条款,保险公司可依《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主张保险合同撤销,可请求法院撤销此保险合同。

和保险公司达成了理赔协议,投保人觉得自己吃亏了,还能反悔吗?

随后在保险公司的指导下,受益人签订了退还保险费的协议书,申请保险公司退还保险费,保险公司同意受益人申请,按照协议退还了已交保险费。

但是受益人后来后悔了,认为理赔不合理,直接上告到了法院。

法院认为:保险合同生效已满2年,依据《保险法》第16条,保险公司已丧失合同解除权,被保险人已身故,符合保险责任约定,保险公司应给付保险金10万元。

本案中受益人起诉保险公司,法院认为双方达成的退还保费协议应撤销。因为此为受益人在认为理赔无望才达成的协议,属于重大误解。

最后此案例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正常赔付。

备注:案例来源《中国法院2017年度案例-保险纠纷》02 案例分析

如本案,客户签署的协议有效吗?

发生保险事故,客户提出理赔,由于现实情况的复杂性,保险公司赔付有时并不像理论中的那么黑白分明:赔与不赔,而是还有协议或者通融赔付等情形!

基于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署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比如常见的意外伤害的理赔,有时意外和健康因素掺杂,双方最后协商了一个处于0和保额之间的赔付金额。

既然是合法有效的,那协议双方需要按照协议执行。

和保险公司达成了理赔协议,投保人觉得自己吃亏了,还能反悔吗?03 好买保观点

签署的协议可以反悔吗?

签署的协议,当然不能随便反悔。再者说,你反悔了,对方也会不同意。

那如果反悔,可以走法律途径,申请法院撤销协议。根据《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本案完美的解释了这个条文。

保险公司与客户双方协商、自愿达成的理赔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一方可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