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现在记者面前的是一座座破败的厂房,车间大门紧闭,机器沉睡,人迹全无,院子里杂草丛生,遍地荒凉。陈晓峰是这家工厂的掌舵人,这里曾经最多时有1300多工人在这里就业,企业曾经创造很多辉煌。可是自从他“山海关角楼湾文化广场”项目遭遇“套路贷”“虚假诉讼”,被设计出局断了资金链后,严重影响到企业正常经营及生产,也只能迫于无奈,无力回天。原来生产经营时上班的员工全部失业,他们每个人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工人,是指望工资过日子的人。陈晓峰说:“目前这些员工都是艰难度日,希望工厂早日开工。” 秦皇岛豪峰企业集团是一家民营企业,成立于1994年4月19日,注册资本达4200万人民币,陈晓峰任董事长。最初企业曾从一个小作坊发展成为现在资产三个多亿的造纸集团,从开始创建到如今落寞,曾经给国家贡献四个多亿到现在企业无法运营,从曾经的热火朝天到如今的无人问津,安置1300多名员工就业,曾荣获全国青联委员,河北青年企业家,全国农民企业家,河北省农业产业化协会副会长,河北省劳动模范,秦皇岛市、抚宁县、留守营镇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秦皇岛市党代表,抚宁县人大常委等,多少的曾经,多少的荣耀现已成为过去。 祸起”套路贷”:一个优良地产项目被骗取 秦皇岛佳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佳思地产)地址位于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关城南路3号,于2008年11月18日在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是豪峰集团下属公司。2011年陈晓峰交纳土地出让金2400多万元人民币,由秦皇岛佳思房地产开发山海关区角楼湾文化广场项目。该项目2011年10月10日破土动工,2012年6月主体结构全部完工。该项目建筑施工及其他费用投入3800万元人民币,加上购买土地费用合计投入该项目6200万元人民币。为了该项目能顺利完工,为了配合政府的规划安排,佳思房地产积极的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2011年底,佳思地产流动资金上出现了一点紧张,陈晓峰为了项目顺利进行,多方面筹措资金。经人介绍,秦皇岛银信房地产经纪公司杨海鹰提出,可以向秦皇岛昌兴投资公司(下称昌兴公司)借款。昌兴公司只具有股权、财务投资资格,不具有贷款资格。但是,他们利用基层企业不懂太多财务金融知识的漏洞,把借款合同设计成了“套路贷”合同,借款3100万元,他们给付的款项扣掉砍头息实得2980万元人民币,利息远高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陈晓峰就给付了800多万元人民币,加上扣掉的砍头息114万元人民币,总共付出了将近1000万元的利息,给佳思地产经营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杨海鹰和昌兴投资公司在陈总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任何委托授权,假冒伪造陈晓峰授权签字将佳思地产法人代表变更,占有。陈晓峰认为:山海关工商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追查责任,严肃处理。由于套路贷是近几年才兴起的新型犯罪手法,手段隐蔽,各地司法机关仍然依照过去的法律法规办案,被套路贷团伙利用。杨海鹰和昌兴公司也如同其他套路贷团伙一样,通过一系列安排,再通过“虚假诉讼”,2013年顺利掌控了山海关角楼湾项目并通过“拍卖”获得了所有权。但拍卖6400万元昌兴公司只交给法院2600万元,此拍卖是否合法,记者表示质疑。 2012年9月12日,秦皇岛银信房地产经纪公司伪造佳思地产公司股东王雅红签字,致使陈晓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法人被更换,股东被顶替。天津市中胜物证司法鉴定所出具报告:2012年9月12日股东签字处王雅红的签名字迹与前期文件签字处的字迹不是同一人书写。 (鉴定结论) 经记者查询,秦皇岛昌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5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营业范围如下: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立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需要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营业范围并没有任何贷款金融活动的内容。 陈晓峰告诉记者,昌兴公司只出资约4500万元人民币就将豪峰集团价值两亿多的项目据为己有,致使该项目陈晓峰本人投入本金加利息近8500万元左右,全部被非法诈骗,拍卖所得款项竟与其分毫无关。上述这些实际上都是豪峰集团和陈晓峰应该所得的合法权益,被高利贷套路贷团伙以非法诉讼、虚假注册的方式获得。因从上述系列冤情案导致陈晓峰两亿多项目资产被昌兴公司和杨海鹰通过貌似合法的形式,实为掠夺财产的方式,使豪峰集团目前处境更是难上加难,雪上加霜,几近破产。昌兴公司在不具备贷款资格,违法发放贷款,实为套路贷,只出资约4500万元人民币,短短几个月就非法取得山海关角楼湾项目,非法拍卖获利两个多亿。秦皇岛银信房地产经纪公司经理杨海鹰勾结套路贷,实为黑中介,非法获得400多万元人民币的所谓“好处费”“介绍费”“幸苦费”等。 暴力催收:前检察院干部率黑社会打砸工厂 唱桂德,原秦皇岛卢龙县检查院干部,后因经济犯罪被判三年。出狱后,他干上了倒卖煤炭的业务,后来又替人暴力催收。2013年4 月 ,唱桂德带领黑社会人员闯入豪峰集团电仪车间,命令电仪车间主任陈广拉闸停产,陈广不执行他的指令,唱桂德指使他人暴力殴打,致使陈广住院治疗,并强行把变电室电闸拉下,造成突然紧急停车和巨大经济损失。唱桂德派社会人员带着砍刀、木棒封堵仓库大门和集团大门。2013年7月 陈晓峰在秦皇岛君御酒店和北京某公司谈合作业务时,唱桂德派社会人员围堵,扰乱洽谈现场。2013年9月 在陈晓峰女儿结婚前,唱桂德进行恐吓威胁,声称要去100多个社会人去闹事,要不然就必须把四车间转给他经营为条件,逼迫陈晓峰就范,换取豪峰集团四车间经营权,获取非法盈利。 2015年7月,唱桂德利用保护伞和关系网,将经济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使当事人陈晓峰蒙冤入狱两年三个月。这貌似合法的判决,使当事人陈晓峰深陷牢狱,失去人身自由。他们最终目的就是侵吞山海关角楼湾项目,以达到无人揭发检举,顺利归他们所有。 2013年年底,秦皇岛恒嘉担保有限公司冯学军将陈晓峰非法拘禁至秦皇岛青龙宾馆长达一周。在被非法拘禁期间,他们强迫陈晓峰办理一张交通银行卡,恒嘉担保公司打进100万元,当时冯学军他们提走现金,假托借与当事人,现在说是借给陈晓峰100万元,加上利息现在变成200多万元。嘉恒担保公司还私制封条,查封豪峰集团仓库,将豪峰集团产品私自变卖。 2012年8月4日,该高利贷团伙成员赵志成,指使他表弟在秦皇岛市抚宁区实惠酒店,因山海关角楼湾项目融资一事对陈晓峰进行殴打,致使陈晓峰眉骨骨折,经司法鉴定陈晓峰为轻伤,但至今行凶者下落不明,此事依然没有结果。 律师说法:套路贷下的虚假诉讼不成立 2019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发布,针对近十年来甚嚣尘上蔓延全国各行业的新型犯罪套路贷犯罪做了明确说明,给各地司法机关办案提供了新的思路和依据。该意见第一条第一款对套路贷犯罪的定性如下:“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何海勋律师认为:“套路贷”是高利贷不断演化的一个结果”。高利贷有如下演变过程。第一阶段,就是比较正常的民间借贷,放贷人是以本金生利息,获得利息的回报;第二阶段,是砍头息,比如借30万元,一个月利息3万元,先扣掉,借贷人拿到手27万元,借条写30万元,实际上是以27万元的本金付30万元的利息。第三阶段,就是目前我们所面对的“套路贷”,比如借30万元,约定一个月利息3万元,借条要翻倍写60万元,加上银行走流水60万元,还要提供租房、车子等抵押、担保。“套路贷”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由于“套路贷”隐蔽性强,且利用公权力“扫尾”,被害人很容易上当。 律师认为:根据现有证据看,昌兴公司和杨海鹰故意诱导佳思房产和陈晓峰借贷,借贷合同中设置陷阱条款,利率远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4倍上限,该公司后期有多次严重暴力催收的情节,还有砍头息等国家命令禁止的行为,这些事实足以证明昌兴投资套路贷的恶劣犯罪行为。冒充股东签字,更是赤裸裸的刑事犯罪行为。根据高法高检司法部部公安部《意见》,秦皇岛各司法机关,应当撤销前期对豪峰企业和陈晓峰的判决,并责令归还被套路贷团伙骗取的企业。 据记者调查:在2019年4月份秦皇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又将拍卖款2640万元转付给王海友,王海友本人和山海关角楼湾项目没有任何关系,因实际施工方是王海平,在执行局有关人员及保护伞的支持下,王海友顺利拿到2640万元拍卖款,这些行径,不知他们有何法律依据,对此事,秦皇岛市中院执行局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此:我们强烈要求有关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打掉此案的黑保护伞,还普通老百姓一个公道: 负责该案的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郑秀梅审判长(2013)秦民初字92号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贾文华局长,关于山海关角楼湾项目,我只是在昌兴公司融资3100万元,在规定时间内还回去1000万元,结果价值两个多亿的项目就被他们以貌似合法的手段给瓜分掉了。 2019年10月21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单位累计放贷在500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违反刑法二百二十五条,犯非法经营罪 陈晓峰告诉记者,随着各地司法机关近几年对套路贷认识的深入,以及今年4月9日高法高检司法部公安部关于套路贷意见的发布,各地司法机关也逐渐认识到过去办的相关案子的不足,各地也逐渐开展了补救之前被套路贷团伙利用欺骗办的陈案。河北省和秦皇岛各相关机构也已经开展了补救措施。 律师认为:中央接连出台政策,严厉打击“套路贷”及“虚假诉讼”,陈晓峰案子属于比较典型的案例。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按照中央有关政策,帮助企业追回被拍卖的项目,落实及纠正企业家冤假错案的政策。 (来源:大众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