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逾10亿元金融借款纠纷,对簿公堂的华宝信托与*ST升达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升达集团”)间的“拉锯战”有了新进展。 12月5日晚间,*ST升达公告称,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升达集团应归还华宝信托A类、B类贷款本息等共逾10亿元,若升达集团不履行还款义务,华宝信托有权以拍卖、变卖上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上述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被告江昌政所有,不足部分由被告升达集团继续清偿。”*ST升达同时提示,如果华宝信托处置质押股票可能影响到公司控股权的变动。 此次借款纠纷要追溯到三年前。根据公告,2016年11月30日升达集团与华宝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一份,约定华宝信托向升达集团发放金额不超过14.1亿元的信托贷款,升达集团及其实控人江昌政分别将其持有的1.8436亿股和2867.66万股升达林业股票质押给华宝信托。因升达集团未能按约清偿信托贷款本息,华宝信托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赵金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