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网站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720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答复》中指出,将积极探索金融交易风险分级以应对因身份信息泄露而造成金融纠纷的事件。 证监会在《答复》中称,近年来,证监会不断加强证券账户实名制管理,积极采取措施防范账户出借、身份证件出借可能导致的风险。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推动科技手段在金融监管领域的应用,积极推进监管科技建设,提高监管效能,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为投资者营造健康良好的投资环境。 证监会表示,针对因身份信息泄露而造成金融纠纷的事件,一方面将积极探索金融交易风险分级,利用信息技术对金融交易风险进行分析、预警,必要时可依据风险等级对交易操作者进行实时的身份认证,即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另一方面将利用大数据打击非法互联网金融活动。 此外,针对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证监会表示,目前,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地存在风险和问题的平台逐步整改规范或退出,风险隐患得到初步化解,现存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家数不多,规模较小,风险可控。 互联网基金销售方面,证监会称,将继续高度关注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出现的各种新模式、新情况和新问题,完善相关监管体系框架,加强对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的日常监管,促进相关业务规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