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评审的“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公示,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截止目前,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拥有一枚著名商标“史丹利”和两枚中国驰名商标“三安”、“第四元素”。 2018年,公司申报并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19年度由于优势企业复核优秀被省局破格推荐至国家局,经层层选拔与严格评审,最终顺利通过专家组答辩。此次评审中,山东省仅有27家成功入围。 史丹利将借此机遇不断坚持自主创新,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注重知识产权维护,发挥好行业示范作用,实现知识产权强企的发展目标,为创造美好农业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