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航系中国知名财经评论员 大小非无节制地减持套现一直都是A股老大难的问题,不仅损害了当前监管当局维稳股市的效果,同时也成为A股健康发展的绊脚石。监管制度宽松是A股减持套现问题的根源,完善监管制度并堵住各种监管漏洞,才能在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为牛市打下基础。 大小非无节制地减持套现的危害是巨大的。10月19日沪指跌至2449点年内最低位时,监管层放出一系列大招托市,国资、保险、券商等机构均拿出数千亿元资金救市,副总理喊话安抚市场,甚至政治局也开始提出要“激发市场活力”为股市打气,这一切都是为防止股市下跌引爆股权质押危机,10月A股也出现了罕见的产业资本净增持,但在11月股市稍微稳定后,上市公司大股东又开始大手笔减持,而被减持的上市公司多遭遇股民用脚投票,股价大幅下跌,这损害了监管层维稳股市的努力,在监管层大力托市后股市依然沉疴难起,与大小非过度减持是不无关系的。 此外,过度的减持套现也损害了A股的健康发展。许多公司上市目的并非是为了借资本市场的资源发展壮大,而是为了让原始股东圈钱离场。这就导致公司创始人没有发展实业的恒心,在股市圈钱套现后就离公司而去,造成A股上市公司质量不高。低质量的公司无法为股民创造实质性价值,使得股民只有通过炒股票差价来赚钱,缺乏长期坚守上市公司的意愿,造成A股短期投机主义盛行。A股上充斥着低质量的壳公司、ST公司,与A股减持套现文化盛行是不无关系的。 为何减持套现问题如此严重? A股减持套现问题的根源在于监管宽松,根据最新的减持新规,在三个月内,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可通过竞价交易减持总股本1%,通过大宗交易则可减持总股本的2%,这样算来每年共可减持总股本12%,而美股则更严厉,在美股中大股东及大股东关联方三个月内可减持数量不得超过流通在外股票总量的1%,故每年可减持总额不超过流通股本的4%,极大减少了大小非减持对股市的伤害。可见减持限额过宽是A股大小非减持问题的一大根源。 处罚过轻则是减持问题严重的另一原因,虽然A股上违规减持现象屡见不鲜,但截至目前最严重处罚仅为区区600万,为证监会对红旗连锁董事长曹世如违规减持获益5.8亿所开的罚单,罚款额不到违规所得的1%,而一般违规减持所受处罚不过是通报、警示与谴责了事,处罚明显过轻,这就难以对A股盛行的违规减持套现产生震慑作用。同样的事情发生在美股,当事人不仅会失去全部违法所得,还有面临牢狱之灾的风险。 此外,由于减持新规仅对竞价交易与大宗交易转让约束,但对协议转让却没有进行限额约束,导致协议转让已成为减持新规的漏洞。需满足减持限额规定的主要是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大股东可通过协议转让将部分股份转移至他处,将股份减少至5%以下来恶意绕开减持新规,这是目前市场上许多大股东采用的方法。这一漏洞使减持新规效果大打折扣。 解决减持问题的途径 要解决A股减持套现这一严重问题,最根本的办法还是要依靠监管制度。首先应延长原始股东减持套现的时间,可仿效美股将大股东每年减持限额约束在流通股本的4%,培养大股东长期坚守公司的理念,以此促进大股东用心做好上市公司经营,而非短期圈钱后就走人导致上市公司业务荒废。上市公司质量也会因此提高。 此外,还应加强处罚,否则制度再严厉也无益。目前违规减持屡见不鲜、屡禁不止,原因就在于处罚过轻。应对违规减持获益全部没收,同时加以数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应进行司法惩戒,只有这样才能震慑市场,为A股带来一片净土。 对于协议转让形成的制度漏洞,应打上补丁。对于协议转让的受让方与转让方,应严查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构成一致行动人而欲减持的,应将他们所持股份合并计算;现有规定对协议转让受让方减持股票没有限售期安排,可对协议转让的受让方在规定1-2年的限售期,若存在多个受让方,则可规定多个受让方不得同时减持,只能轮流减持,如此一来,通过协议转让受让大股东股份来恶意减持的现象就会减少,协议转让这一制度漏洞也就不存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