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百度之间有关输入法专利之争的案件又有新动态:消息称,就在11月11日,针对百度专利《用于输入修改的方法与装置》的第三次、第四次无效口审在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召开。这两次的无效请求,其实是互联网专利第一案的后续剧情。
2015年10-11月间,搜狗向法院对百度连续发起了17项专利诉讼,总标的额高达2.6亿。经过几年时间的调查、审核、认定,最终这17项专利诉讼以百度完胜,诉讼发起方搜狗17连败、折损12项专利告终。也是在这一案件的审核过程中,百度同步发起了几起对搜狗的相关专利诉讼,文中开头提及的这两起无效请求,就是搜狗在之前就已经请求无效但两次失败的情况下,再次主动发起的请求。 从之前搜狗屡迎17连败,到前两次就已被认定无效请求失败的败绩来看,此次搜狗赢得胜算的几率也不大。互联网专利第一案本来是搜狗主动发起,但从以往法院宣判的结果来看,搜狗主动掀起的这场专利诉讼反而得不偿失,其12项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 这种颇为惨烈的结局,也让外界对搜狗输入法自有专利和搜狗这家公司的风格有了更为清晰的认知。 一般来讲,这种互联网技术专利,如果经审核认定为不具备创造性、新颖性,就会被认定该专利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就拿搜狗曾起诉的专利“系统多元库”,经法院对各个权利要求与证据进行比对之后,最终认定所有权利要求均不具备创造性。 搜狗输入法一直以来是搜狗内部的扛鼎之作,2007年谷歌上线其输入法,就复用了搜狗输入法词库,结果被搜狗以侵权之名告上法庭赢得上诉。但当上诉对象换成了百度,搜狗却面临截然相反的结局。深究其原因,可能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搜狗输入法在相关专利和技术上,没有或很少做有创造性的专利技术更新迭代,即搜狗输入法拥有的专利没有大众想象中那么“硬核”。 而搜狗公司拿着这些禁不起考验的专利对百度发起诉讼这种行为,也同样引发质疑。专家朱艺浩表示,搜狗利用大量质量极差的专利起诉百度并索取高额赔偿的行为在主观上明显的有滥用专利权打击竞争对手的目的,客观上能够达到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有可能构成《反垄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滥用知识产权阻碍竞争的垄断行为。 此外,搜狗所主张的价值2.6亿元的诉讼标的额与其专利权的不稳定性形成的强烈反差对比,也令人怀疑其是否有利用巨额赔偿吸引舆论注意的主观意图。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明涛撰文表示,对于搜狗而言,未对专利做有效评估便贸然提起诉讼,最终引来败局。企业提起专利诉讼之前必须谨慎评估诉讼风险。专利法所保护的发明专利,一定是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的技术。专利法自始不是也终将不是打击正常市场竞争、扼制行业技术发展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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