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七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局发《关于开展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和院长办公会的安排部署,10月23日,山东地矿七院副院长孙永胜召集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小组成员和各实体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就全院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会上,财务资产科科长郑领兵领学了院印发的《开展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总会计师于英红对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检查工作做了安排和工作要求,并强调要高度重视此次清查任务,一要提高认识,担当尽责;二要掌握政策,规范整改;三要提高效率,确保资产清查数据客观真实,力争高质高效地完成自查工作。 孙永胜对本次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本次资产清查,继续提升七院在资产、内控、规范科学管理方面的水平以及资产使用效率。二要提高工作效率,精心组织安排。本次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实体负责人要积极组织本部门精干力量,明确专人负责,坚持“全面”、“清晰”、“有序”,全覆盖、无死角。要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一旦发现问题,必须全部依法依规处理。三要周密组织,密切协作。各实体负责人要提高站位,提前与相关科室做好协调沟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工作。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小组要对自查进展情况及时进行跟进、督导、检查、核实。 最后,孙永胜强调,各实体要以此次清查摸底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建设,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强化资产管理责任,提高内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实现七院资产管理与经营的制度化、规范化。 文/姜苏芮 图/姜苏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