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东湖高新区关于加快科技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科技金融新十条”)出台,根据“科技金融新十条”,凡是在东湖高新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将按照实缴资本的0.5%到1.5%不等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亿元。 光谷武汉未来科技城仿生态建筑马蹄莲下,一群朝气蓬勃的年轻创业者与“兵兵”欢聚在一起。记者高勇 摄 2016年,光谷出台“科技金融十五条”,3年累计投入专项资金超过5亿元,惠及各类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合计近3000家(次)。此次,光谷发布“科技金融新十条”,具体包括鼓励金融机构发放信用贷款等,对金融机构开展相关业务,最高可按年度贷款总额的2%标准给予奖励;大力发展股权投资,每家机构每年奖励不超过500万元;鼓励企业债务融资,每家企业每年科技贷款贴息奖励最高为50万元,每家企业直接债务融资贴息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促进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鼓励企业上市、挂牌“新三板”“四板”及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再融资,如企业再融资金额超过1亿元的,每笔给予100万元奖励;吸引金融人才集聚,鼓励金融机构将相关业务奖励资金的30%分配给管理和技术团队成员,调动团队成员的业务积极性,增加对金融人才取CFA、CPA等金融专业证书给予奖励;建设科技保险示范区,本次政策继续对科技保险业务给予大力支持,最高补贴比例达60%;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如加强科技金融品牌建设,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 光谷已集聚各类金融机构(含股权投资机构)1500多家,其中科技支行24家,股权投资机构1100多家,租赁、保理、担保、小贷等类金融机构200多家,为近9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性金融产品贷款46亿元。高新区上市公司达43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36家,四板挂牌企业362家。同天,光谷出台《东湖高新区中小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成立光谷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和引导基金等,通过组合拳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李佳 通讯员丁鹏 简文清) 来源 | 长江日报-长江网 编辑 | 魏炜 |